引自  http://udn.com/NEWS/NATIONAL

 

◎工程師猝死 家屬:加班過勞死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蔡永彬/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指出,南亞科技今年一月曾發生五天內兩名工程師相繼猝死意外,家屬質疑是南亞科技「責任制」導致工程師加班過勞死。勞保局官員表示,由於家屬和勞保局請的醫師見解不同,該案將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勞委會官員則強調不管死因為何,大量加班當然違法。

此一案件死因尚待查明,但長久以來科技業超長工時,一直是網路上談論的熱門話題,部分科技大廠常遭嘲諷是「血尿工廠」,投入新人被稱為「一批新鮮的肝又來了」,很多科技工程師生涯的寫照是「四十歲以前用命換錢,四十歲以後用錢換命」。

黃淑英指出,廿九歲的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資深工程師,平均每日工作十三至十九個小時。今年一月十一日凌晨,家屬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死因為「心因性休克」。

她說,徐紹斌死前半年平均每月加班時數超過八十個小時,前一個月加班時數一百一十一點五個小時,原本月薪四萬四千元,加加班費可領七至九萬元,升為資深工程師後,公司片面更改工作為「責任制」,薪水倒退成四萬八千元。

黃淑英表示,一月十五日南亞一廠卅八歲蝕刻製程課長也因「急性心肌梗塞」猝死,勞保局確認職災過勞死亡;五天內就發生兩起猝死案,顯示不法濫用「責任制」嚴重損害勞工生命。

徐紹斌的父親在記者會表示,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時,勞保局以「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不願意認定是職災死亡。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說,「從來沒有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她認為是「少部分業者片面濫用」的行為。如要核定某些工作為責任制,應經勞委會認定,並經勞資雙方協議認定工時,並向勞委會報備;業者若違法誤用「責任制」,最重可處六萬元罰鍰。

●責任制有門檻 罰科技業超時工作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高科技產業日夜加班鬧出人命,業者辯稱工程師工作是「責任制」,勞委會上午嚴正駁斥,強調工作性質是否屬於「責任制」,必須經勞委會核定,製造業從來就不是責任制,希望業者不要濫用。此案已經北區檢查所認定南亞科技違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移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勞保局已經承諾重新開會確認此案是否為職災。而鑑於高科技業超時工作嚴重,勞委會也表示,不排除針對高科技業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狀況進行專案檢查。

不少業者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勞委會表示,根據勞基法規定,「責任制」必須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所定義,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其工作成敗。而且即使經勞委會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核定為「責任制」,事後還要經勞資會議認定合理工時,並經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定,才算完成,「不是老闆說工作是責任制就是責任制」。

勞委會表示,經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職務不多,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呼籲資方不要任意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超時工作,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規定。

勞委會表示,一般勞工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即使經核定為責任制,正常工時也不能超過一天12小時,以南亞科技猝死工程師為例,據家屬表示,事發前半年,該工程師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前一個月更加班達100個小時以上,都已嚴重違法。

勞委會表示,此案在送請勞保局進行職災認定時,勞委會北區檢查所也同步對南亞科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確有超時、未給加班費違法情節,已在今年5月由台北縣政府開罰。

 

●過勞死不是病、難認定 除非倒在職場…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南亞科技工程師猝死,家屬認為是加班超時,導致過勞死。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說,要避免過勞猝死,除了定期做健康檢查,適當的運動、休息及心理調適都很重要。

環境職業醫學會理事長郭浩然說,醫學上沒有叫過勞死的病名,俗稱的過勞死指的是一種狀態,即職業引起的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包括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兩類。

勞委會對於「過勞」有一套認定基準,但要認定是否過勞猝死,不像民眾想像那般容易。雙和醫院職業醫學科主任祝年豐說,在工作場所猝死較沒爭議,不過,仍要先考慮年齡、是否有高血壓或高血脂等病史,排除個人因素,才能討論是否職業因素所致。

外界認為科技新貴工時長、工作壓力大,是過勞死的高危險群。祝年豐說,除非很年輕,沒有心血管疾病或三高病史,又剛好在工作場所或返家過程中猝死,才較好認定是過勞死。

祝年豐以他個人經驗,較容易被認定為過勞死的反而是員警、消防隊員、緊急應變中心人員,因為這些族群較常在死亡前廿四小時持續工作。至於工作壓力,祝年豐說,長期處在壓力狀態下,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在過勞死的認定上卻很困難。

要避免過勞猝死,醫師建議,除了多運動,適度休息也很重要,每天睡覺時間最好是六到七小時,覺得疲勞時,就不要再勉強工作,適度休息,工作效率也會更好。

 

●累死人 資深工程師「趁年輕多賺一點吧」   【聯合報╱記者李青霖、蔡永彬/連線報導】

南亞科技工程師疑過勞死,竹科資深工程師感慨說,「一天上班十二小時很正常」,可是工作難找,還是得熬,「趁年輕多賺一點吧」。

一名在IC設計大廠上班的工程師說,他在研發部雖然不用打卡,但採責任制,每天實際工作時數是十二到十四小時,一個月只休四、五天;長期爆肝的結果,很多同事做滿三年,賺個幾百萬元,選擇離開

「科技人已不是新貴」,科技工程師表示,早些年科技廠以股票分紅,每年七、八月領完股票,就會出現離職潮,「有經驗的,愈跳薪資愈高」,當然股票也拿得多;這幾年政府實施分紅費用制度化後股票少了,改發現金,不比從前。

一位工程師說,科技廠基層員工多半採四班二輪制,也就是做二天休二天,不過通常沒辦法準時下班,例如晚班由晚上八點上到隔天上午八點;但老闆常要求開會,交代事項,緊接著九點又有公司例行教育訓練,非去不可,「請問這樣幾小時?」

多數工程師因工作時數長,下班後除了睡覺就是宅在家裡,打電玩、上網哈啦、交友,以往被詐騙的案例多,「現在大家比較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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