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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所公立國小教師被人檢舉將愛滋傳染給他人,由於教育局過去從未受理過類似案件,校方也不能強制被檢舉人去接受愛滋篩檢,面對疑似「愛滋老師」該如何處置?北市教育局今將首度召開跨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希望建立處理模式,讓校園重回安全的環境。

 

據了解,這所國小日前接獲檢舉信,指有名男教師疑似愛滋感染者,將愛滋傳染給他人。學校立即通報教育局,並希望這位老師到醫院篩檢遭拒;教育局懷疑有違法行為,為照護校園師生健康及安全,並避免傳染於人,今召開「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以建立規範及處置。

 

據了解,今日出席人員包括衛生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這所國小校長、主任以及教育局督學室、軍訓室暨相關人員,期望討論出具體可行處理模式。

 

衛生局表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愛滋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衛生局疾病管制處長朱玉如表示,若某位教師感染愛滋,因與教學能力無關,教師有就業權上的保障。而提出檢舉的疑似受害人可提出告訴,但在衛生行政上,不能強制一位疑似感染愛滋者去做篩檢。

 

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莊苹也表示,教育或衛生行政體系不能強制任何人做愛滋篩檢。檢舉人如懷疑被傳染愛滋,應該直接走司法途徑提出告訴。

 

莊苹表示,若被檢舉的這名教師明知感染愛滋、隱瞞,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等行為,經檢舉人舉證、經DNA驗證屬實,他將面對至少十二年的徒刑。

 

台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林曉儀表示,這是法律問題,但站在家長的立場,當然希望被檢舉的老師能主動篩檢,證明自己的清白,讓大家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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