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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指出,「讓婚姻中受傷的人獲得補償」,是廢除與保留通姦罪者最大的公約數;要廢除通姦罪,民法一定要有配套措施,保護受傷的一方和小孩。

依據法務部資料,目前有通姦罪的國家有南韓、美國十個州、印度、印尼、柬埔寨和伊斯蘭教國家;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多不處罰通姦,大陸也沒有通姦罪。

廢除通姦罪似乎是國際潮流,但學者、專家認為,法律是為了解決當前社會問題,不是要趕流行,如果要廢通姦罪,必須有完善配套措施。

高院法官邱忠義贊成廢除通姦罪。他指出,隱私權是自主權之一,從審案經驗發現,告配偶通姦,反而讓被告的雙方「愛到犯罪無怨尤」建立革命感情,關係反而會更加密切;甚至有丈夫替小三付罰金,再公然比翼雙飛,元配莫可奈何。

邱忠義建議,若要維持通姦罪,應修法改成針對持續通姦才處罰;或只處罰已婚者,不罰未婚者。

邱忠義也說,或者建立完善的懲罰性賠償,例如美國高爾夫球名將老虎伍茲(Tiger Woods)離婚,付出高額贍養費。

交通大學副教授林志潔說,人的情感很微妙,用刑法處罰不見得會達到預期效果。

她認為,通姦除罪的前提是修改民法,讓在婚姻中受傷的人可以獲得補償,這也是贊成和反對廢除通姦罪者的最大公約數。

律師公師全國聯合會池泰毅律師說,通姦罪無法預防出軌,但可仿傚美國的婚前約定,若一方出軌、外遇,則財產歸對方所有,除了給予精神賠償,亦可保護家庭,讓子女可以正常成長。

 

 

【2013/11/2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通姦罪廢或留 「補償受傷一方是關鍵」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327359.shtml#ixzz2m13ToL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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