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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698467.shtml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修 憲聲浪再起,司法院前院長、中原大學講座教授賴英照以「認真看待憲法」為題撰文投書本報表示,憲法標舉均富社會,而「經濟國際化,貿易自由化」一直是我國 經濟發展的基本政策。本質上,這是資本主義的體制,凸顯「憲法向左,政策往右」的落差。他呼籲主政者應努力縮短貧富差距,消除「多而不均,富而不安」的疑 慮,才能打造「青年住得起的台灣」。

近來朝野對修憲的討論聚焦於立委席次、內閣制或總統制,賴英照關注經濟面。他表示,憲法的本文有關「國民經濟」政策占了十條,但現實生活中,卻沒有發揮根本大法的作用。

他舉例,憲法明定「公營原則、民營例外」的基本政策,目的在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實際卻是公營日漸消減,民營大幅成長,局勢全面翻轉。

土地政策方面,賴英照說,憲法精神是漲價歸公,但民國六十一年十一月以後,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就不再是百分之一百。此外,以每年一次的公告土地現值做為課稅 基礎,年初買地,年尾賣地,獲利豐厚,因為公告土地現值並未調整,所有的增值利益都不用課稅。這種情形,也不符合憲法意旨。

憲法也明定「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但信用合作社紛紛改為商業銀行。股份制的金控公司已成為金融業的主流,公司的目的是為營利,而不是協助失業的人創業。

賴英照表示,孫中山先生對於私人資本的勃興,曾表達深切的憂慮,憲法主稿人張君勱也曾提出警告,法國經濟學者皮克提說,「未受節制的私人資本拉大貧富差距」;這些觀點更可以為憲法節制資本的國策,提供堅實的註腳。

他表示,經過六十多年的演變,國民經濟條款的技術層面(例如土地增值稅的規定),雖有不合時宜之處,必須修憲解決。但憲法所標舉的均富社會,是制憲的核心價值,也是全民的願景。

 

 

 

 

【2014/05/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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