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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提出公司登記可以「網址」取代「實體地址」,以爭取國際網路公司來台設點;經濟部暫持保留態度。

為了解各方意見,經濟部將在本月中旬召開公聽會,邀請業者、會計師、律師、財政部等有關者與會,了解業者及中介機構的看法,共同研擬鬆綁的可行性,不排除還有迴旋的空間。

經濟部商業司官員解釋,按國際慣例,任何法人機構的成立,皆先需有「所在地」;所在地是政府公文書送達準據地,仍堅持無論程序如何簡化,都應該維持實體登記地址。他說,即便如開曼群島這類的紙上公司,為建立信賴關係,也會將公司登記地址,設在代理人事務所所在地。

經濟部最為顧慮的是,若公司設立改採網址登記,日後若有違法事件,主管機關難以管理,消費者權益無法保護。

此外,公司登記若以網址取代實體辦公室,之後繳稅給哪個縣市,或受哪個地方政府管轄,爭議頗大

再以國際通行的公司網址申請程序為例,台灣的法人、企業,若要申請公司網址,需先持公司登記證明,才能到隸屬於國際網址發放組織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申請專屬網址;從程序上看,也是先有組織才有網址。

 

【2014/09/03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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