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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游振昇、洪敬浤/連線報導】

一名吸菸族買菸後,被檢舉達人一路跟蹤,上網感嘆如今路上檢舉達人一堆,自覺隱私受侵害;警方表示,在公共場所、道路跟拍不違法,但當事人如報警,經警方勸導仍跟拍,則有違反社維法之虞。

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組組長張承瑞表示,社維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蹤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大法官會議去年七月做出解釋認不違憲。不過他奉勸吸菸族最好自律,為維護環境,不要亂丟菸蒂,自然就不會成為檢舉達人跟監目標。

這名吸菸族在網站討論區說,他看新聞常報導、訪問一些檢舉達人,當時沒有什麼感覺。過年期間,他有天開車到檳楖攤買香菸後,並未點菸,卻發現有名男子騎機車,沿路跟蹤他,一直跟到他家門前。

他停好車,忍不住詢問這名男子,質問為何一路跟蹤,對方回嗆,正在全程錄影,可告他恐嚇,他才驚覺自己被檢舉達人跟拍。他感嘆「現在是怎樣啊,全民狗仔。」個人幾無隱私。

這篇文章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說,抽菸族有些人沒公德心,走路、騎車都抽,菸灰飛到一旁騎士衣服上,還讓旁人吸二手菸,反嗆問題不在檢舉達人,「請抽菸的人放過沒抽菸的人」。

台中市環保局稽查大隊長吳慶榔說,以前常有人亂丟菸蒂,環保署才會提供檢舉獎金,目前出現專職的檢舉達人尾隨、跟拍,引起許多糾紛,甚至為了拍攝清晰畫面,造成交通意外。

吳慶榔說,他們會勸導檢舉人以定點拍攝為主,不要出現類似狗仔的行為,免得引起被檢舉人不悅,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2012/01/31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跟拍吸菸族 檢舉達人恐違法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68920.shtml#ixzz1lrxABU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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