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785645.shtml

跨境雲端商品課不到稅,不僅在台灣發生,歐盟對於近年蘋果、谷歌App雲端服務造成稅基流失,也恨得牙癢癢的,勤業眾信資訊長萬幼筠認為,歐盟會員國最近紛紛要求Google 落實網路「被遺忘權」,背後很可能也是要Google配合歐盟租稅政策。

 

跨境網路交易侵蝕稅基,並不只發生在台灣,歐盟對於蘋果、谷歌等美國網路業者,也頗為感冒,去年蘋果App Store銷售金額逾一百億美元,Google的美國以外全球營收比重占百分之五十七,美國業者大賺雲端財,歐盟、日本政府看了都十分眼紅。

 

賦稅署科長李志忠表示,歐盟消費稅因為沒有「買方支付」機制,為了讓美國網路公司配合政策,要求谷歌等業者以線上註冊方式,取得代收稅款身分。但該項規定僅屬宣示性質,網路業者若不去線上註冊,除非共產國家,否則根本無法透過斷網方式,禁止他們在境內販售雲端服務。

 

李志忠說,日本政府為了消費稅,先前曾經跟美國亞馬遜有一段爭執,後來亞馬遜為服務日本顧客,決定在日本境內設立營業據點,雙方爭議暫時畫下句點。

 

李志忠強調,要解決跨國雲端商品導致稅基流失問題,可能得透過跨國租稅協定解決。

 

雲端服務不僅導致歐盟消費稅稅基流失,Google、蘋果等業者,過去也透過與愛爾蘭、盧森堡及荷蘭等國特別租稅協議,規避所得稅。

 

萬幼筠認為,過去歐洲總認為,類似中國的網路管制戕害民主與人權,但經過這幾年網路交易持續入超下,歐盟國家也警覺到,必須透過管制解決稅基流失問題。

 

萬幼筠表示,在歐洲法院裁定Google必須保障個人「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判決後,歐盟各國紛紛要求Google,必須移除搜尋結果中,不當的個人資訊連結,德國甚至考慮特別設立「網路法庭」,以審理網路使 用者為保護個人隱私與搜尋引擎之間引發的爭議。

 

萬幼筠建議,台灣政府在網路租稅管轄權議題上,應該有更積極作為。

 

 

【2014/07/05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