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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採訪整理/記者魏忻忻】

 

Q:開完刀後,醫師說我的荷爾蒙受體呈陽性,需要服用抗荷爾蒙藥物,為什麼?我要吃多久?

 

A:乳房腫瘤的荷爾蒙受體分別是雌激素接受體黃體素接受體陽性表示腫瘤生長受女性荷爾蒙影響,像腫瘤生了一張會吃女性荷爾蒙的嘴,抗荷爾蒙療法便是阻斷女性荷爾蒙對腫瘤刺激,避免腫瘤被餵養長大。

 

阻斷女性荷爾蒙的方法,一是堵住腫瘤的嘴巴,一是減少腫瘤的食物來源,前者最常使用荷爾蒙接受體拮抗劑「泰莫西芬(Tamoxifen)」,後者有芳香環酶抑制劑、人工合成的促性腺荷爾蒙刺激素(LHRH)等。

 

泰莫西芬可用於停經前後的一般乳癌患者,常見副作用有熱潮紅、心悸、陰道乾燥出血等,部分患者子宮內膜變厚,極少數出現子宮內膜癌,機率約千分之二以下。服藥患者必須定期追蹤子宮內膜厚度,一旦變厚,規則追蹤或停藥、換藥,避免出現子宮內膜癌。

 

研究發現,停經婦女服用芳香環酶抑制劑,預防乳癌復發效果略優於泰莫西芬。不過,芳香環酶抑制劑副作用較大,約二分之一患者會骨骼疼痛,其中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因此不願繼續服藥,同時,患者也有骨質流失進而骨鬆現象,面臨骨折等風險。

 

過去多建議抗荷爾蒙藥物至少服用五年,隨乳癌患者存活期延長,少數患者停藥後在術後六、七年復發,所以在不受副作用困擾的情況下,建議患者服用十年。若服 用泰莫西芬五年後停經,接下來的五年可改服芳香環酶抑制劑;停經婦女可直接服用芳香環酶抑制劑,若實在無法忍受副作用,也可先服用泰莫西芬後再改用芳香環 酶抑制劑。

 

諮詢/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戴明燊

 

【2014/07/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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