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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4/6/NEWS/SOCIETY/SOC6/6255515.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德國知名的車廠奧迪前年以德文「Vorsprung durch Technik」要申請商標,遭經濟部智財局否決後上智財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德文的中文意思為「以科技領先」,是用做形容詞而無辨識性,因此判決奧迪敗訴。

奧迪公司以四個連環圓圈及「AUDI」為商標,已經是台灣眾所皆知的德國知名汽車品牌。前年八月,奧迪公司以「Vorsprung durch Technik 」為商標,欲向智財局申請做為車輛與皮包類的商標,但智財局認為該德文不具識別性,因此駁回。

奧迪公司向法院主張,這個商標是奧迪獨創,藉以凸顯德國車以科技領先,且國人不熟悉德文,一般消費者難以望文生義,因此應具有辨識性;而且歐盟法院去年初也做出判決,認為該商標具有先天識別性。

奧迪表示,他們從一九七一年就使用「Vorsprung durch Technik」品牌,藉以表彰公司的核心價值;台灣部分則從二○○八年開始使用,並投入大筆廣告行銷費用,已經成為知名品牌,另在世界智財組織及歐美多國也已註冊。

智財局則主張,奧迪的商標翻成英文有「以科技領先」之意,以此註冊為商標,會讓消費者認為僅是標榜商品功能的宣傳用語。

此外,奧迪公司在國外使用該商標時,也都搭配奧迪傳統的四圓圈商標,在台並幾無單獨使用做為宣傳。

法院同意智財局的主張,認為縱使國人不熟悉德文,必須透過查字典等方式才能知道該商標意義,但根據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外國文字之含意若為指定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說明者,則不具識別性。

 

【2011/04/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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