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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2010年11月2日是美國參議員的大選日,不僅決定民主與共和兩黨在國會勢力的消長,也將影響2012年歐巴馬的連任之路。所以,兩黨從很早就開始布局,極盡能事凸顯自己的好政見,揶揄對方的種種主張。

 

為了作好文宣工作,很多手段都出籠。最常見的事,就是利用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改幾句歌詞,嘲諷對方陣營,或是剪輯既有影片,強調對手立場的前後矛盾或口是心非。於是,著作權的議題就和選戰糾結在一起了。

 

加州共和黨參議員候選人喬克德佛(Chuck DeVore)陣營,從2009年4月開始,就在競選廣告影片中,將知名歌手唐亨利(Don Henley)的「夏日男孩(The Boys of Summer)」改成「十一月的希望(Hope of November)」,藉以嘲諷民主黨的歐巴馬總統,說他的總統競選口號「改變」及「希望」,並沒有為大家帶來任何新希望,所以選民應在十一月參議員改選中,改投共和黨的喬克,才有真正的希望。

 

喬克陣營也把唐亨利的另一首熱門歌曲「她就是愛跳舞(All She Wants to Do is Dance)」,改成「她就是愛加稅(All She Wants to Do is Tax)」,全力打擊主張加稅的民主黨女性參議員候選人巴巴拉布克絲(Barbara Boxer)。

 

偏偏這個唐亨利不是普通人物,他是70年代老鷹合唱團的主唱,他們的「加州旅館(Hotel California)」這首歌至今仍廣受歡迎。80年代單飛後,唐亨利透過敏銳的觀察力,將人文、時事與政治化作一首首搖滾樂曲,出版的專輯拿過八次葛萊美獎,「夏日男孩」就是1985年葛萊美獎與MTV音樂錄影帶獎的作品。

 

唐亨利不僅關切歌曲被隨意亂改及利用的著作權的問題,他更在乎歌迷是不是會誤以為他是在為特定候選人背書,他立刻在2009年4月向聯邦加州中區地方法院提起侵害著作權之訴,要求喬克陣營停止使用並公開道歉。

 

喬克陣營一開始主張,他改了歌詞及使用在競選文宣上,是著作權法所允許的「戲謔之作(parody)」,屬於合理使用行為,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改作」他人之「原著作」,應該取得「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戲謔之作」通常是就「原著作」,以「改作」方式創作而成的「衍生著作」。美國最高法院在Campbell v. Acuff-Rose Music, 510 U.S. 569 (1994)一案中,曾以「戲謔之作」是取前人既有著作中之某些要素,創作另一新著作,以批判該既有著作(parody "is the use of some elements of a prior author's composition to create a new one that, at least in part, comments on that author's works."),認定是屬合於著作權法第107條之「合理使用」,未獲授權仍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審理唐亨利訴訟案的James Selna法官在2010年6月的判決(Don Henley et. al v. Chuck DeVore et al, Case 8:09-cv-00481-JVS-RNB June 10, 2010)指出,合理使用所允許的「戲謔之作」,依據聯邦最高法院的見解,必須是對作品本身的批判,但喬克陣營的使用不是針對原著作之批判,而只是對於政治競爭對手的「嘲諷(satire)」,沒有非使用唐亨利著作不可之必要,而且喬克陣營只改了一小部分歌詞,65%以上都是原歌詞使用,也超過「戲謔之作」的合理範圍。

 

大選當前,馬虎不得,既然聯邦地方法院判決敗訴,不待上訴,喬克德佛立刻在2010年8月公開向唐亨利道歉,並支付一筆未對外公開數字的賠償作為和解。

 

最近還有另一位密蘇里州民主黨參議員候選人羅賓卡娜漢(Robin Carnahan),被福斯新聞網(Fox News)指控未經授權,使用該公司片段新聞影片於競選文宣上,侵害著作權,讓人以為福斯新聞網是她的樁腳,雙方也鬧上法院,還沒有結論。

 

還有一個案件也是10月間發生的爭議。愛荷華州有一家名叫美拉露卡Melaleuca的公司,花了一筆錢製作電視廣告,支持參議院教育委員會主席的共和黨參議員湯姆魯拉(Tom Luna)連任,以在國會爭取教育預算。但這選舉文宣中,使用民主黨候選人史坦歐森(Stan Olson)在當地公共電視台辯論節目中的片段,藉以攻擊他對於教育預算分配的觀念錯誤。

 

這項做法引起公共電視台的不滿,主張美拉露卡公司侵害著作權,也影響電視台的獨立性,更認為美拉露卡公司斷章取義,會降低候選人參加各種辯論節目的意願。公共電視台發出律師函,要求美拉露卡公司將網路上的廣告取下。但美拉露卡公司認為,他們有合理使用的權利,而且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決定不予理會。這案子最後恐怕還是得到法院解決。

 

其實,更早以前,2008年8月歐巴馬在競選總統的競爭對手,共和黨的麥肯(John McCain)陣營,就被指控未經授權使用傑克森布朗(Jackson Browne)在阿甘正傳裡的主題曲“Running on Empty”,用來挖苦歐巴馬的能源政策漫無目標,無謂耗竭資源。傑克森認為這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也讓他的粉斯以為他是支持共和黨的麥肯,侵害他的肖像權。麥肯陣營原先還以合理使用、言論自由及公共利益為抗辯,但法院都不認同,雙方最後在2009年7月達成和解。

 

從這些案例觀察,競選文宣常會使用到既有著作,事前取得授權是最保險的做法。在選情劇烈的最後關頭,不容有任何閃失。對於候選人而言,未經授權使用別人的著作於文宣上,如果用的是支持自己黨派的人之作品,縱使不是合理使用,也許一切還好說。如果剛好用到的是對方陣營支持者的作品,那就吃不完兜著走了。至於新聞媒體被使用影片片斷,他們在乎的則是獨立性角色大於著作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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