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dn.com/2012/2/8/NEWS/FINANCE/FIN1/6886665.shtml
所謂競業禁止條款,是指雇主為了避免離職員工洩漏公司商業機密,與員工訂定:離職後一段期間不得在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的企業工作,以保障雇主競爭力。
市場推估,蘭奇去年離開宏碁時大約支領一千萬美元(約新台幣三億元)離職金,此次求償金額與離職金應相差不遠。
聯想昨天則表示,目前無法得知訴訟內容,暫時無法評論。
宏碁前執行長暨全球總裁蘭奇因管理問題、連兩季下修財測,去年三月底被宏碁董事會當場辭退。蘭奇接受國際媒體專訪時,直接數落宏碁,與宏碁不歡而散,去年九月中投靠中國大陸最大電腦廠聯想,引起市場議論。
聯想上月初宣布,指派原擔任顧問的蘭奇,接掌歐非中東(EMEA)事業部。由於蘭奇在宏碁任職時,曾是歐洲操盤手,也與歐洲經銷商締結深厚關係,今年美國消費電子展中,蘭奇更不忌諱穿梭在聯想攤位上,終於導致宏碁祭出法律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聯想特別把蘭奇接掌歐非中東事業部的人事案生效日期訂在今年四月二日,剛好與蘭奇從去年四月一日離開宏碁相隔一年,似乎有意迴避競業禁止條款。
宏碁表示,蘭奇已經違反他在去年自宏碁離職時同意的競業禁止條款,公司已掌握強有力的事證,昨天在義大利法庭對蘭奇提出告訴,將在法庭做進一步陳述。
宏碁指出,將對蘭奇違反競業禁止條款要求賠償,由於蘭奇離職條件仍然保密,現階段不適合談論賠償金額。不過,宏碁主管強調,此舉非針對聯想或蘭奇是義大利人,更非意味台灣廠商對抗大陸品牌,而是宏碁維護自身權益的行動,「就算蘭奇不是去聯想,只要違反協議都會提告。」
宏碁還表示,蘭奇的競業禁止條款為期十二個月,當消息公開蘭奇將擔任聯想顧問後,宏碁早已進行法律諮詢與評估,認為蘭奇已經明顯違反協議條款,至於協議細節,將在適當時候向法院說明。
告蘭奇 宏碁有備而來
宏碁去年與前執行長蘭奇不歡而散,事後蘭奇動作不斷,更直接投靠競爭對手聯想,宏碁在隱忍多時之後,昨天終於選在義大利祭出法律行動,並請求損害賠償,要蘭奇自己為對宏碁帶來的傷害負起責任。
宏碁在二○○七年曾遭遇惠普發布專利戰,原本惠普出手打算「一招斃命」,宏碁董事長王振堂事後坦言,「當時以為天塌下來了」,但訴訟持續至今一年多,最後惠普選擇和解。
王振堂嘆,唯有經過國際訴訟戰的考驗,企業才算真正的「轉大人」。
宏碁對蘭奇提競業禁止訴訟,事前經縝密布局,外人起初以為宏碁「沒有蘭奇不行」,才會不斷被蘭奇「吃豆腐」;但宏碁一出手可說步步到位,不僅要維護權益,也等於告訴對手:不能採取非正當手段挖牆角。
宏碁秉著對抗惠普專利戰的成功經驗,這次狀告蘭奇,也採取同樣模式,尋求全球前三大的律師事務所,事前不僅充分蒐集事證,選在義大利提出告訴,除了因為蘭奇為義大利籍外,也不願扯入台灣品牌對抗中國大陸品牌的情緒中,僅針對蘭奇個人行為提出告訴。
聯想去年挖角蘭奇出任「顧問」後,宏碁不動聲色,日前聯想才宣布蘭奇四月起將擔任歐洲地區主管,更凸顯聯想希望藉由蘭奇這一步棋,衝刺歐洲市占率。在聯想布局今年挑戰全球電腦龍頭寶座的路上,宏碁此時出手時機也有玄機。
聯想去年第四季全球PC市場市占率一成四,僅次於惠普,雖然宏碁已宣示放棄低價、大量出貨模式,但聯想在蘭奇領軍下,勢必將大舉進攻歐洲市場,為防牆角被挖,此舉不僅對蘭奇、也對通路具有宣示意義。
【2012/0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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