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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12.20 02:25 am


國內統一等四大超商去年十月相繼調漲咖啡價格,被公平會重罰共二千萬元案,四大超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公平會處分,四大超商免罰

 

判決指出,公平會未做任何市場調查就界定超商現煮咖啡為「寡占市場」並不妥當,且沒有證據能證明四大超商有「合意」聯合漲價。

 

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即OK超商)等四大超商,去年十月初調漲現煮咖啡價格,每杯漲五元,由於業者幾乎同時喊漲,且漲幅一致,公平會認定有「聯合漲價」行為而重罰。統一被罰一千六百萬元、全家二百五十萬、萊爾富一百萬、OK五十萬元。四大超商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公平法處罰的「聯合行為」是指相互競爭關係的廠商有「合意」聯合漲價,並且漲價行為「足以影響市場功能」,因此公平會如認為四大超商調漲咖啡價格會對市場造成不當影響,須先界定四大超商現煮咖啡的「市場範圍」為何。

 

判決指出,公平會未做過任何市場調查,也未詢問過任何一般消費者對於「連鎖便利商店現煮咖啡」與其他「咖啡連鎖店」或「餐飲業現煮咖啡」之間有何不同,就將四大超商現煮咖啡界定為「連鎖便利商店現煮咖啡」,並不妥當。

 

法院指出,廠商產品同質性越高時,市場上將以「價格」為主要競爭方式,往往與競爭對手採取相同的行動策略,稱為「價格跟隨行為」,並不違法。

 

【2012/12/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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