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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4/7/7/NEWS/ENTERTAINMENT/ENT6/8787439.shtml

 

MUST串聯創作人 反修法霸凌

智財局回應「還會再修正」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準備修正著作權法,日前公布草案並舉辦公聽會,由於修正草案裡涉及音樂著作,音樂圈反應強烈,以「是要我們去跳樓吧」形容,「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製作「懶人包」,串聯創作人保障自身權益,訴求「尊重原創,反修法霸凌」。

 

協會列出修法後的重要影響,包括鼓勵使用非法的卡拉OK伴唱機、未明確定義「擴大教育目的的合理使用範圍」、非營利目的使用音樂免取得授權、背景音樂可被無限制合理使用、嘲諷仿作無須原創同意即可改作並發表、營業場所用電視與收音機播音樂免取得授權、著作權改為登記制

 

MUST已就此案徵詢會員意見,不少創作人都氣憤難平,在政府夸談扶植流行音樂產業之時,此一修法案是重大打擊。

 

對於音樂界的不滿,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長張玉英表示,公聽會還剩三個場次,目前只是內部第一版的修法初稿,公聽會要廣納建言後的修正版本才會送行政院審查。智財局現也發現部分修法條文不夠周延,會進一步修正或刪除。

 

張玉英解釋,由於「著作權法」事涉刑責,若像過去一樣不明確,對一般使用人不利。現爭議關鍵是「合理使用」的範圍與對象是否明確,智財局會將範圍釐清,避免外界混淆。

 

在「非營利性活動」的公益性範圍,只要有收費用、酬勞與門票者,都是被剔除在合理使用範圍外。至於卡拉OK機的使用上,張玉英說,修法是分為兩部分來看, 一般店家不等於將音樂灌進去機器裡的業者,因此誰灌進去誰負責;但若店家沒有付公開演出的使用費用,仍得就侵權負起法律責任。

 

至於嘲諷仿作如KUSO的部分,各國多視為言論自由,但智財局認為這部分有檢討空間著作權登記制用意是希望維護市場交易制度能透明,也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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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聯合報提供

 

【2014/07/0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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