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455976.shtml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2.10.26

快照-1  

特偵組昨天依貪汙等罪起訴林益世,厚達五十八頁的起訴新聞資料彷彿天書,只有林益世姓名曝光,其他被告、證人僅留姓氏,名字都以○○帶過,讓人看了「霧煞煞」。


特偵組表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除林益世具有公職身分,與公共利益有關,姓名已眾所周知,其他被告、告訴人、被害人、證人名字須以○字代替,以達「去識別化」之必要。


媒體記者多半認為,林益世案符合公共利益,民眾有知的權利,特偵組至少應公布被告姓名;即使寫彭○○,大家也知道是指彭愛佳,何來去識別化?


特偵組昨天召開記者會,現場發放新聞資料給記者,所有記者第一時間拿到資料時,幾乎都傻了眼,五十八頁的起訴內容,大部分都用○○代替;有人形容根本是「萬洞穿心」的起訴書。


仔細翻閱新聞資料,可發現不僅名字是以○○取代,連主要涉案的公司名稱、交付賄款的咖啡店、銀行保管箱編號,也都用○○帶過;有媒體同業批評特偵組「矯枉過正」。


有記者為方便閱讀撰稿,昨天中午就開始「問答題填充」,對照起訴資料填入姓名、公司名稱;不少人花了三、四個小時才把「考卷」寫完,累翻一票記者。

 

 

【2012/10/26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