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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文化歷史報 < mailman@mx.udnpaper.com >

《塑膠鴉片》作者夏傳位與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吳宗昇,日前於誠品信義店《秩序繽紛的年代》系列講座中為讀者解讀近十年來台灣的金融亂象。本期內容為夏傳位先生說明卡債風暴的前因後果與相關的社會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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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我大概從十年前開始接觸這個議題。二○○一年的時候我到金融業的公會工作,然後跟他們有一些起初的合作關係。這十年來台灣的金融業有非常重大的一些變化,後來卡債風暴爆發以後,我就順便去關心卡債的議題,所以後來陸陸續續寫了兩本書,一本是寫二次金改的就是《禿鷹的晚餐》,後面寫卡債的是《塑膠鴉片》。由吳介民與顧爾德編的《秩序繽紛的年代》中,金融這一部份就是根據我以前的一些採訪和文章而編寫的。

    我跟吳宗昇認識是因為《塑膠鴉片》這本書,因為他的專業是金融社會學。金融業這過去十年、二十年來有重大的變化,除了卡債議題外,還有二○○七年的金融大海嘯。金融社會學這方面宗昇走在非常前面,他從學術的角度來介入,而我做的東西是比較報導式的,因為我以前是一個記者。

    《秩序繽紛的年代》這本書要談過去二十年金融業的一些變化,居然沒有找金融相關的一些專業人士來談,也沒有找金融領域的學者來寫這個東西,反而是從社會學的角度來探討這件事情,這可能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必須要坦誠說,我金融專業知識只是在一般人的程度,差不多是一個財經記者的程度而已。如果就金融專業領域的角度來看的話,那是不夠格來談這個議題的,但是為什麼會厚臉皮來談呢?編者為什麼不找金融業的專家來談這個事情呢?我從這點開始談起。這是一個很有趣的議題。

 

 

自由市場的迷思

    金融學或經濟學的教授他們在專業出發點有一個基本的預設,跟社會學看金融現象有一個非常大的不同。正統經濟學學者相信的是一個自律的市場,他們相信市場是完美的,透過公平、需求、然後透過價格的操縱能夠完美地來把資源做一個很好的分配。所以在卡債爆發之前,台灣的經濟學者或者是金融學者的訴求都是金融的自由化,基本上都要求說政府管越少越好,讓市場自由發揮,那麼我們的金融體系才能夠活絡起來。這樣子的說法大家都不陌生。

    但是不管從社會學的角度,或即使是金融的、經濟學專業領域的人,也都會質疑這種所謂的自主、國家不要介入的自律市場。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的話,最基本的不同立場就是認為金融市場(其他各種各樣經濟市場都一樣)從來都不是市場力量單獨做決定的。從來都是有各種各樣的制度、社會習俗,或是政府管制、扶持才能夠讓金融市場比較正常的運作。

    舉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例子。譬如說像過去卡債利率的訂定,民法不是有規定最高利率上限嗎?其實在全世界各地、各文明來看,社會都會給利率設限,放高利貸一向都是不道德的行為,到現在都還是。所以利率是社會要規範、政府要規範的事情。譬如說以小額的信貸來講,你要去信用卡辦貸款,銀行要貸多少錢給你?這個也是一個政府要管制的事情。

 

 

卡債風暴前夕

    在金融風暴發生之前,銀行借貸一向就是漫無章法。你一個月收入一萬塊、兩萬塊,它卻給你貸三十萬、四十萬甚至更多錢讓你還不出來,還不出來以後就一直不斷地累積利息,然後你就變成跟奴隸一樣。銀行透過這種金融遊戲不斷地榨取、直到把你榨乾。所以,給你的貸款額度多少應該要跟你能夠還款的能力、也就是月收入要成一定的比例。自從卡債爆發以後就訂了這樣一個比例,二十二倍,我確定現在改了沒?這就是一種國家金融規範。過去信用卡業者為了行銷,到校園裡頭去給那些學生、還沒有開始賺錢的人開卡,這一開始也是沒有規範,到後來慢慢才有。卡債爆發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影響,包括說破產法是不是該立,在過去那幾年裡面有非常大的爭論。

 

《塑膠鴉片》作者夏傳位與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吳宗昇,日前於誠品信義店《秩序繽紛的年代》系列講座中為讀者解讀近十年來台灣的金融亂象。本期內容為夏傳位先生講述破產法的爭議與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破產法的爭議

  台灣社會基本上的主流意見是認為不應該設破產法,會認為說借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欠債是你個人的責任,所以你應該要還。不管怎麼樣,如果破產法能夠讓你推卸掉這個責任然後不還錢,這個是道德上無法允許的事情。這是一般人民直觀的道德觀,可是就現代金融制度的複雜性來看,這其實是有問題的。

  我們先區分有擔保的貸款與無擔保的貸款。就有擔保的貸款來說,譬如說用房子做抵押,還不出來的話就是把抵押品沒收了。無擔保貸款則是貸款給你的時候只要看你的信用,也就說銀行在借錢的時候要看你的還款能力、你的職業、你過去的信用紀錄,這就是銀行本身應該要負的責任。無擔保貸款是風險比較高的貸款型態,所以它的利率也比較高。但為什麼信用卡的利率會比有擔保的貸款(如房貸)高那麼多呢?

  因為過去金融管制是很差的,銀行業者有很多漏洞可以鑽,它利息隱藏在其它方面譬如說違約金或是分期付款的手續費等等,所以你看不出來。你以為你的利率是18%、19%,但實際上可能會高達80%,也就是說無擔保貸款它的利息本來就很高。雖然債務人要還錢,但是借錢的銀行也有一定程度的責任,比如它們得徵信、謹慎的去運用資金。破產法基本的精神就是,當你信用卡付不出來時,你盡到有限的責任以後,就不用百分之百還完,然後可以重新做人、更生。

  如果沒有破產法的話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銀行為了要賺更多的利息,就會不謹慎地去放款。當消費者沒有一個相對的武器去對府銀行的爛放款,就會發生前幾年的狀況,銀行隨便爛放款造成很多呆帳以後,然後用催收、恐嚇的方式不斷地催帳,把債務人逼上絕路。

  所以破產法在金融上、在社會上都有很堅強的理由。大家知道全世界破產法到目前為止最寬鬆的國家是哪個嗎?美國,就是資本主義最發達的國家。美國的銀行業執全世界之牛耳,但是在台灣要立破產法的時候,反對最力的、第一個跳出來的是哪一家銀行大家知道嗎?花旗,是美商的銀行,它跟我們的立法院講說,破產法如果立了以後,股市立刻大跌,說台灣的金融業會受到重大衝擊,外商銀行會全部都撤出台灣,用這樣的方式來威脅。因此我們可以看的出來,銀行業者在做一些反對的時候,基本上不是站在社會利益的角度,它是站在自己企業利益的角度。

 

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當銀行要倒的時候,大家知道誰會出來──政府。大家想想看,如果說真的讓市場以它自己的規律來做的話,政府都不要插手的話,那為什麼銀行倒的時候政府要進來?我們有看到哪一家中小企業倒的時候政府會救呢?你隔壁的那個早餐店倒的時候政府會不會介入?不會!那為什麼銀行倒的時候政府要介入呢?為什麼台灣沒有任何一家銀行政府敢讓它倒?為什麼美國2007年金融風暴發生的時候,雷曼兄弟銀行要倒的時候政府還要出來救。如果金融市場真的是要自由發才能夠達到最高的效率,才能把經濟資源做最好的配置,那為什麼發生金融風暴的時候政府要介入?

  所以從各個方面來看的話,金融業都必須要以制度、道德、信心、人際關係還有政府的介入來維持。卡債風暴之所以發生,非常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讓市場放任。政府把我們的官銀行庫賣給財團,沒有建立起公平的、有效率的市場遊戲規則,結果一直不斷出現金融亂象。政府一直都忘記自己該做好一個管理者的責任,簡單來講,金融業的問題與卡債風暴之所以發生,就是我們的政府、我們的企業一直在尋找一個理想的市場,那個理想的市場不要政府介入,但是私人企業卻不斷在互相攻防,不斷尋求獨佔市場的利益,然後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中小企業利益,還有邊緣民眾的利益不斷地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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