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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4/1/13/NEWS/NATIONAL/NATS2/8421458.shtml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14.01.13
林毅夫投敵通緝案今天由軍檢移給金門高分檢偵辦,對於是否應繼續通緝林毅夫一事,國防部昨天重申尊重司法判決的態度,但也指出,軍方過去已多次清楚表達立場,就是認定林的投敵行為仍在繼續,因此沒有通緝失效的問題。
在林毅夫之外,受通緝知名投敵犯,還包括駕機投奔大陸的前空軍飛官黃植誠、林賢順等人。近年他們在大陸屢次透過台灣媒體表達,希望能回台探親。
國防部官員指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六十八號解釋,參加叛亂組織的行為未結束者,視為繼續犯;後來的五五六號解釋,基本上也認同此「繼續犯」的理論。因此國防部過去不斷強調,林毅夫是投敵繼續犯,軍方同意他有權返國,但必須為所犯案件負法律責任。
另外雖然動員戡亂時期已經結束,中共在法律上不再是「叛亂團體」,但從近年最高法院對羅賢哲等共諜的判決,可認定中共仍然屬於「敵」。因此如軍情局「逃官」葉玫,因為是逃往英國,因此認定為「逃亡」;如果她選擇逃到大陸,就可能被認定為「投敵」。
【2014/01/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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