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FUND/FUN8/8816563.shtml

實支實付型保險,以「損害填補」為原則,是種「補償保險」。例如實支實付醫療險,就是填補被保險人因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保戶應出具醫療「收據正本」來申請理賠,由保險公司來「填補」這筆醫療花費。原則上,在這筆花費外,保險公司不應該再多付1塊錢。

實支實付型保險,在全球大多數保險市場,幾乎都只接受「正本」理賠,唯獨台灣可接受副本。

保險業者和保戶爭取,金管會保險局修改規定,自2007年起,實支實付型保單,原則上,仍只接受「正本」理賠;但若保戶在投保時,已告知保險公司(假設是 A公司),已投保B公司的實支實付型保險,此時,若A保險公司未拒絕承保,A保險公司未來對同一保險事故,就要接受保戶提出「收據影本、抄本、謄本」等副 本文件理賠。

這個「副本」巧門一開,保險業理賠實支實付保險金額大增,有大型壽險公司光是理賠實支實付型保險,每年理賠金額就以年增30%的高速度成長,讓業者吃不消。

目前實支實付型險種,有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及實支實付意外醫療險等。旅行平安險附加的海外醫療,也是一種。

 

【2014/07/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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