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照先生的文章 一向是小豬寶的最愛之一
邏輯條理分析得清清楚楚
用字又不會艱澀
重點是~~~不會人云亦云
今天看到這篇文章真是........對阿.....拜託你們手法也細膩一點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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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小說,尤其是犯罪推理小說讀多了吧!一千五百頁的「扁案」一審判決書看下來,最強烈的感覺竟然是:這樣的手法,太草率也太粗糙了吧! 當然,更有可能是受到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上對這個案子的討論方式影響,而產生的落差感覺。從陳瑞仁起訴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大家談到這個案子的語調基本都是激動的,激動一部分出於對竟然會發生這種事產生的義憤感受,還有另外很大一部分則是出於對這個案子各種曲曲折折手法的猜測。 傳言 比消息更戲劇性 從那些品項繁雜、光怪陸離的發票,到蒂芙妮的珠寶,再到神秘的海外帳戶,看來複雜的轉帳洗錢的過程,每一件披露的消息,都馬上引來十件、百件衍生的傳言。傳言,當然比披露的消息更戲劇性、更不可思議。 久而久之,大家對這個案子留下了根深柢固的印象,這是個龐大集團長期的作業,牽扯廣泛,過程神秘複雜,換句話說,為了要A下這麼多錢,扁家處心積慮,花了很大功夫,運用他們巨大的權力把手伸到很多地方,做了很多黑暗的動作,多到讓人無法想像,也就讓檢察官和法院無法掌握。 合議庭交出來的判決書,厚達一千五百頁,看起來也符合了原來的印象,這中間一定有太多需要釐清的過程、需要解釋的手法。然而,如果不被判決書厚度嚇到,真的打開來翻讀的話,卻越讀越不是那麼回事。判決書真正揭露的,是一連串膽大妄為,顧前不顧後的「募款」和「報銷」的做法,我們其實看不到什麼心思縝密的設計,更沒有什麼巧奪天工的詐財或洗錢構想。 A錢 膽大妄為很直接 講白了吧,扁家甚至沒有多用什麼智慧去進行這些犯罪行為。他們真的認為這些錢就是可以理所當然以一點敷衍手段納進口袋裡的,就是可以理所當然利用總統的最高權力稍稍威脅利誘一下可以換來的。他們甚至沒有為了A這些錢,藏這些錢而需要去多動動腦筋。 換句話說,這非但不是大家原先認定的複雜、巧妙犯罪,案件最核心的現象,反而是在其「平庸性」。不是什麼高明、認真的犯罪,而是草率且平庸的犯罪。對企業家的威脅利誘,乃至於交換位子或特權,訊息很明白、條件很清楚,給款的方式,老實說,也滿直接的。國務機要費A進口袋的手法,就是簡單蒐集一堆發票,假造一堆名目,甚至完全不考慮發票項目與假造名目的合理性。覺得用這種手法就可以讓錢進來,所以也就不斷反覆做,以致於自己都不再感覺這種事情的犯罪本質,將之完全「平庸化」,完全「日常化」了。 難怪在調查、審理過程中,陳水扁再怎麼頑抗,都只能訴諸政治動員、只能訴諸狡辯,因為A錢的事實過程太簡單了,當時沒有動過腦筋要去掩飾掩藏,沒有設計過精巧可以誤導人的流程、煙幕,這時候早已來不及補救了。 扁家 被權力沖昏了頭 讓我們還原這是個「平庸犯罪」的案件本質吧!扁家沒有那麼大的神通,沒有什麼三頭六臂的本事,他們有的,只是當時被權力沖昏頭的自信,覺得自己怎麼做都可以的幻想罷了!(作者為新新聞副社長兼總主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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