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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1/8642584.shtml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詐騙案層出不窮,現行法律處罰太輕,騙人數千萬元,僅可併罰一千元罰金,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十五條不合時宜的刑法民生犯罪修正草案,大幅提高罰金額度,並增訂網路、假冒公務員詐騙,可判一年以上到七年徒刑,等於一律要坐牢;囤積民生物資哄抬價格者,最重可判刑三年。

法務部指出,刑法妨害販運農工物品罪是一九三五年訂立,距今已經七十九年,無法成為打擊囤積居奇不肖商人的武器。

詐欺和重利罪上次修訂距今也十多年,不符現今用網路、即時通訊詐騙手法,因此大幅修法,將罰金刑分別提高為十萬、卅萬和五十萬元。

昨天通過初審的刑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詐欺罪新增假冒檢察官、警察或戶政事務人員等公務員的詐騙,判刑一年到七年、併科一百萬元罰金;三人以上的詐騙集團、使用廣播電視、網路、電子通訊(即時通)行騙,刑責相同。

因刑度從一年起跳,以後詐騙集團成員、假冒檢察官或書記官出面收錢的歹徒,只要被逮捕都要坐牢,沒有易科罰金的機會。

重利罪新增使用暴力討債獲得重利者,判處六月至五年以下徒刑,可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為了打擊不肖商人、菜蟲,囤貨哄抬價格,在妨害販運農工物品罪增列,為了影響售價而囤積農糧食品、民生必需飲食物品,無正當理由不拿到市場銷售、以及散布不實資訊者,都會吃上二年到三年刑責和高額罰金。

散布不實資訊影響物品價格入罪,是參考證券交易法維持市場公平和公正交易,防止炒作特定產品。

收受贓物罪,將收受、寄藏、搬運贓物的刑責由原來的三年以下,修改加重為五年以下,罰金從五百元提高為五十萬元。

隱瞞花柳病、痲瘋病與他人性交傳染罪,修法刪掉痲瘋病,又因不是所有性病都會傳染,最後將花柳病改為隱瞞傳染病而與他人性交傳染,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從五百元提高為十萬元以下。

以上修法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

 

 

 

 

【2014/04/2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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