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dn.com/2011/6/29/NEWS/NATIONAL/NAT2/6427135.shtml

【聯合報╱柏林特派員陳玉慧/二十八日電】

 

「對德國法官而言,觀審制度作用不大,可有可無。」,德國地方法院法官修士曼受訪時表示,德國地方法院也有觀審制度,但規模與影響力不如美國,德國司法界幾度提議廢除觀審制,但最後仍保留下來。

 

「觀審員可以補充法官不同的審判考量,但以德國嚴謹的司法而言,因觀審制度而翻案的例子實在不多。」修士曼表示。

觀審者又叫榮譽法官,擁有與職業法官一樣的權力,可對被告及律師或證人發問或詰問;多數觀審員並沒有足夠司法常識,有些人為了負責,「發問很多,過程會被搞得冗長複雜。」在德國,各邦地方法院根據法令,在重大案件審判期間可援用觀審員(schoef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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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29/NEWS/NATIONAL/NAT2/6427128.shtml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司法院蒐集的資料指出,全球有七十八個國家有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其中美國採「陪審制」,日本於前年開始實施「裁判員制度」,與我國將推行的觀審制都不同。

 

司法院積極推動「人民觀審制度」,但有熟悉各國參審制度的資深法界人士認為,司法院應該先經由釋憲確認人民可以參審,再讓人民真正參與審判;否則大費周章選出的觀審員,卻只能表達意見,豈非浪費資源?

 

美國陪審制,由六到十二位公民組成陪審團,法官主持審判程序,由陪審團採「一致決」來認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若有罪,法官再決定如何量刑。要達到有罪、無罪的認定,陪審團原則上須達一致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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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29/NEWS/NATIONAL/NAT2/6427127.shtml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快照-2.jpg  

最快明年,就會有民眾坐在法院的審判台,和法官一起審案。

 

司法院推動的「人民觀審」制度草案出爐,最重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重大刑案,將由五位民眾擔任「觀審員」,與三位法官共同審判。觀審員可以就被告有罪、無罪和刑期等陳述意見;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今年六月初,司法院委託政大選舉研究中心作電話民調,九成受訪者贊成讓人民參與審判。院長賴浩敏於是指示刑事廳,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希望儘速完成立法,明年一月在士林及嘉義地院試行,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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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4/6429194.shtml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台北報導】


快照-2.jpg  

台商搶攻大陸「中國馳名商標」再下一城,「寶島眼鏡」獲得大陸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成為第12家取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台商。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昨(29)日在台北舉行「爭創中國馳名商標成果」記者會,商總理事長張平沼頒獎牌給寶島光學科技公司,恭賀寶島眼鏡入選中國馳名商標。

寶島光學副總經理林俊雄說,寶島在兩岸共有1,300多家店,三、四年前就開始爭取「中國馳名商標」,此次在商總協助下順利取得認定,將有助公司業務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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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 < law104@yam.com >

文 / 楊春吉(故鄉)    

 

【新聞】

國防部軍醫局醫療保健處長吳○○今天說,子宮摘除、陰莖切除屬免服義務役體位,軍校招考標準會更高,且勤務或作戰對身心是很大負荷,摘除某些器官視為不合格,絕無歧視意味。媒體報導,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檢視軍校招生簡章,認為國防部訂定的報考資格及體檢標準充滿歧視,包括「真性斑禿」、陰莖重建與拿掉子宮者都視為不合格。吳○○上午在國防部記者會中表示,軍事勤務、戰訓、戰備或實際作戰場景,都屬高風險身、心負荷,現行招生標準是依義務役體位區分,子宮摘除、陰莖切除都屬免服義務役體位,軍校招考未來軍事幹部,為因應作戰需求,要求會更高一點,絕無歧視意味。吳○○說,領導幹部面臨軍事作業要求,要有堅忍的身、心負荷能力,進用人員時,考慮會較嚴謹;某部分器官被摘除後,需負重或長程武裝執行勤務時,對下腹腔會產生壓力,在保護國軍立場下,擇優進用(中時電子報 100年6月7日報導:軍方:摘子宮不可考軍校 非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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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特派員小米為大家做的街頭直擊,
也邀請了兩位特派員親身體驗,
快來看看他們的心得吧!

特派員阿V
深清大作戰-露得清深層淨化抗黑頭柔珠洗面乳

特派員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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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10/NEWS/NATIONAL/NATS6/6390043.shtml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前立委黃昭輝抨擊倒扁總指揮施明德「忘恩負義」、「畜生」,被判賠五十萬元及登報道歉。判決定讞兩年多,至今未執行;施明德可向法院聲請「代為履行」,先查扣黃的薪資財產,再以扣得金額支付登報道歉的費用。

 

類似情形,過去也曾發生。名嘴周玉蔻與作家溫紳,在電視節目影射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三赴瑞士盧加諾洗錢,最高法院判決兩人要在六家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周、陳遲不登報。

 

連戰於是向法院聲請「代為履行」獲准,法院代替周玉蔻和溫紳在六大報刊登道歉啟事,估算費用達九百三十萬元,法官於是先查封周玉蔻的敦南名園豪宅,貼上封條。就在法院要訂時間拍賣時,周玉蔻與連戰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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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工作小組 < law@mail.moj.gov.tw >

■ 法律最新訊息 ■
修正技師法(100.06.22)
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條文(100.06.22)
增訂並修正離島建設條例條文(100.06.22)
增訂並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條文(1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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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命令最新訊息 ■
財政部令: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100.06.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修正「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100.06.2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100.06.2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令:修正「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100.06.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100.06.23)
  更多法規命令 …
■ 行政規則最新訊息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桃園縣準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6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自100年1月1日生效(100.06.22)
內政部令:修正「A11-1建造執照申請書」、「C11-1使用執照申請書」,自即日生效(100.06.21)
內政部令:修正「A11-1建造執照申請書」、「C11-1使用執照申請書」,自即日生效(100.06.21)
修正「嘉義縣政府檔案借調應用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及第6點條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起生效(100.06.24)
修正「嘉義縣政府檔案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注意事項」第4點及第6點條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起生效(10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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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規最新訊息 ■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20日北府民宗字第1000575429號函:訂定「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 (100.06.20)
高雄市政府獎勵宗教團體捐資興辦公益或慈善事業實施要點(100.06.15)
高雄市政府補助辦理節約用電宣導睦鄰活動審核作業規定(100.06.15)
修正新竹縣縣庫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100.06.24)
修正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100.06.23)
  更多地方法規 …
■ 法規草案最新訊息 ■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預告「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6條、第17條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24~100.07.04)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預告「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第2條、第19條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24~100.07.04)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預告「港埠檢疫規則」第2條、第4條、第42條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24~100.07.0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預告「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24~100.07.0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預告「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23~100.06.30)
  更多法規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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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 < law104@yam.com > 

 

文 / 陳朝建 助理教授  

 

壹、問題背景

  依據報載(如:聯合報,2011/5/30,「北高之後,新北也擬發行公債」與「都會短評/籌錢拚建設,得議員點頭」),新北市政府為支應未來重大建設經費之需,已發行自己的直轄市公債與市庫券,因此該府財政局業研擬「新北市建設公債及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草案,準備由市政會議通過後,送直轄市市議會審議,並希望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行公債。就此新聞報導而言,即有以下的兩項問題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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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工作小組 < law@mail.moj.gov.tw >

■ 法律最新訊息 ■
修正地政士法條文(100.06.15)
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條文(100.06.15)
刪除並修正人民團體法條文(100.06.15)
刪除並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條文(100.06.15)
修正農地重劃條例條文(100.06.15)
  更多法律 …
■ 法規命令最新訊息 ■
內政部令:廢止「直轄市縣(市)老人福利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100.06.17)
交通部令:修正「貨船搭客管理規則」(100.06.17)
交通部令:修正「船舶標誌設置規則」(100.06.1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訂定「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認定標準」(100.06.1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訂定「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認定標準」(100.06.17)
  更多法規命令 …
■ 行政規則最新訊息 ■
內政部令:廢止「內政部消防安全及危險物品管理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會議」部分決議,自即日生效(100.06.16)
財政部令:進口貨品「DEHYDRATED POTATOES POWDER MASHED POTATO MIX, SKU 10219」,其添加物成分除抗氧化劑、乳化劑及維生素外,另添加其他物質而使其具有馬鈴薯調製品特性者,自即日起改歸列稅則第2005.20.90號「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其他馬鈴薯,未冷凍」(100.06.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之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或裝潢修繕廢棄物分類處理場,係指僅處理D-0501廢耐火材、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R-0503營建混合物等3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其他處理場、再利用機構,應依該款規定認定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100.06.15)
教育部令:核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1條第3項所稱「學業成績」,係指獲取學位條件之在校學習及各項考試之學業考核;以博士資格考核係學校就博士生是否得成為博士候選人之資格考核,從而博士資格考核未通過者,非該項規定所稱學業成績不及格(100.06.13)
教育部令:核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1條第4項所定外國學生轉學應由各大專校院自行訂定相關規定,並納入學則辦理,有關外國學生依該項規定轉學入學者,其名額應併入本部依同辦法第4條第1項核定之外國學生招生名額內計算(100.06.13)
  更多行政規則 …
■ 地方法規最新訊息 ■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15日北府工建字第1000486709號令: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廢止「臺北縣政府辦理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要點」,均自即日生效。(100.06.15)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15日北府研考字第1000601871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執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初評作業及獎懲要點」,並自即日生效。(100.06.15)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3日北府新秘字第1000560327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加強新聞發布及聯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00.06.03)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2日北府工使字第1000539350號令:訂定「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建築法使用管理規定案件統一裁罰基準」、「新北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替代改善方案處理原則」,均自即日生效。 (100.06.02)
新北市政府100年6月2日北府工使字第1000539350號令:訂定「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業務審查作業要點」、「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均自即日生效。 (1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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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草案最新訊息 ■
行政院新聞局公告:預告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業務行政規費收費標準」(預告期間 100.06.17~100.06.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廢止「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預告期間 100.06.16~100.06.30)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公告:預告「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間 100.06.16~100.06.2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委託全國農業金庫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業務應遵行事項辦法」草案(預告期間 100.06.15~100.06.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計畫公聽會作業準則」草案(預告期間 100.06.15~100.06.29)
  更多法規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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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智傑教授

 

   台灣法律規定,大學教授每1至兩年就要換一張聘書。雖然表面上看,每年都要重新聘任,但實質上等於終身聘任,因為法律規定:沒有法律所規定之事由,學校有義務繼續聘任該老師。

 

    大學教師在台灣一共有4級: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碩士學位者可取得講師資格,博士學位者過去直接就是副教授,但現在需從助理教授做起,再慢慢靠研究升等為副教授、正教授。不過,由於大學教師的位子是鐵飯碗,所以許多人過去取得碩士學位者當講師或拿到博士學位當副教授後,就開始遊山玩水或者在校外兼差,不做研究,因為沒有拼升等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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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6393477.shtml

【聯合報  名人堂專欄 ╱  王健壯 】

 

凡是有過出庭經驗的人,不管是原告、被告或證人,大概都會有同樣感想:台灣法官的問案態度實在太差。

我有次出庭,進庭前律師特別提醒:「這個法官很兇,等下講話要注意點」,我本來並不以為意,但看到法官進庭時擺著一張臭臉,心裡已覺得毛毛的,等到她開口問案,才終於體會律師提醒的是什麼。

在一個多小時的庭訊過程中,原告、被告每次開口還沒講兩句話,就被這位像吃了炸藥一樣的女法官厲聲制止或糾正,連作筆錄的書記官也因為打錯了幾個字,當場被她痛斥。我碰過許多問案態度不佳的法官,但卻從未見過這種兇厲得像羅剎一樣的法官。

 

但問案態度不佳的羅剎法官,最多祇讓當事人覺得尊嚴受損,有些法官卻是因辦案違失,而讓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受損,這種法官比羅剎法官更讓人民對司法產生負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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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6/NEWS/MAINLAND/MAI1/6381379.shtml

【聯合報╱記者陳思豪/綜合報導】

 

大陸終於在五月的最後一天,取得拉丁美洲文學經典巨著「百年孤獨」(台灣譯作「百年孤寂」)的正式授權,在大陸發行簡體中文版。由於作者馬奎斯曾宣稱,自己有生之年不會將作品授權給中國的任何一家出版社,這回授權本登陸,有人戲稱馬奎斯「食言」了,大陸許多讀者則視為一大福音。

 

北京日報報導,「百年孤獨」以其魔幻寫實的筆法,為馬奎斯嬴得一九八二年的諾貝爾文學獎,他的「愛在瘟疫蔓延時」(大陸翻作「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書,讀者一樣耳熟能詳。不過,「百年孤獨」一九六七年在阿根廷首次出版,大陸卻隔了四十四年才取得簡體字版權。

 

報導指出,馬奎斯曾在九○年代中期密訪大陸,卻看到自己未授權的作品在大街小巷裡熱賣,當時他怒斥中國是盜版泛濫的「海盜國家」,接頭的出版商也只送了他幾本樣書,沒有給出版稅,他因而宣稱,有生之年不會將書授權給中國的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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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11/NEWS/MAINLAND/MAI1/6392226.shtml

【聯合報╱記者陳東旭/台北─北京電話採訪】
 

維基解密稱大陸有意制訂「台灣法」,北京研究兩岸憲法的學者表示,大陸私底下已研究多年,清華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被稱是研究小組之一,他並不意外。

據指出,大陸近年已展開有關兩岸和平協議的研究,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台灣定位」、「台灣法」的架構研究。不僅是大陸官方,大陸學術界也有一些憲法學者視此為顯學,例如「兩岸憲政秩序協調與建構的課題」即為其中一。前兩年,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就曾邀訪大陸學者,而大陸學者赴台後,也拜訪台灣法學界的大老,就憲法層面進行深入探討。

北京憲法學者表示,北京方面一直很關注台灣的動向,對如何融合兩岸憲法、探索兩岸政治定位也花盡心思,但過去多半是暗中在蒐集資料、不太敢公開談,近兩年時機較成熟,在很多學校的法學院裡,已陸續出現這樣的議題,甚至公開辯論,聽取其他學者的批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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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 < law104@yam.com >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88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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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1/NEWS/FINANCE/FIN10/6372115.shtml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動態商標有哪些?經濟部智慧局官員說,最知名的就是NOKIA註冊的開機握手畫面;知名跑車藍寶堅尼(Lamborghini)也在美國註冊了動態商標,該商標是一台藍寶堅尼跑車,分四個動作把車門開至全開的動態畫面,辨識度很高。

 

至於「全像圖商標」(雷射圖商標)則以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上的雷射防偽商標最知名,從不同角度看起來有不同的圖像,但整體合成一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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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11/6/1/NEWS/FINANCE/FIN10/6372113.shtml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商標法修正案,明定業者利用網路、電子媒體販售仿冒品屬犯罪行為,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廿萬元罰金。

 

新法為避免仿冒品在市面流通,就算民眾當初只是購買自用、或朋友贈送,並非因營利販售購入「A級貨」,隨後想利用網拍或跳蚤市場「清掉」換現金,最高仍可處一年徒刑、併科五萬元罰金。

 

日前曾發生有不肖業者販賣四個愛馬仕仿冒包,遭法院判賠二點五億元的天價罰金,新法也修正了舊法賠償金不合情理規定,刪除五百倍下限規定,改為一千五百倍以下、由法官視個案妥切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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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 < law104@yam.com >

文 / 楊智傑 助理教授  

 

最近台灣大法官司打算於六月十六日,就「狗仔跟拍採訪」這一問題(涉及新聞媒體的採訪自由,以及被採訪者的人格權),將於憲法法庭的釋憲辯論過程,進行網路轉播。這是憲法法庭從八十二年啟用十八年以來的第七次辯論,第一次採取網路轉播。

這個消息一公布,許多學校法律系的師生,都認為這是一件好事,讓學生們可以直接看到整個憲法法庭的辯論,作為一種憲法課程的補充教學。民眾將可看到十五個學識深厚的大法官提出什麼有趣的問題,而雙方律師又有怎樣精彩的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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