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網 < law104@yam.com >
文/簡榮宗律師、田曉蒨法務專員
近年國內勞工發生過勞死的事件層出不窮,引發勞工團體、政府高度重視,而雇主亦多以員工係採「責任制」的方式,來做為抗辯的理由。論者有認為可以對雇主科以刑事處罰的方式來改善,然而,雖然刑事處罰較容易對雇主產生
警惕作用,但須等判決確定後才能執行,時間上並不符合行政效率。因此,目前仍以行政罰的方式,處以高額罰鍰,並要求雇主在期限內改善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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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簡榮宗律師、田曉蒨法務專員
近年國內勞工發生過勞死的事件層出不窮,引發勞工團體、政府高度重視,而雇主亦多以員工係採「責任制」的方式,來做為抗辯的理由。論者有認為可以對雇主科以刑事處罰的方式來改善,然而,雖然刑事處罰較容易對雇主產生
警惕作用,但須等判決確定後才能執行,時間上並不符合行政效率。因此,目前仍以行政罰的方式,處以高額罰鍰,並要求雇主在期限內改善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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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簡榮宗律師、陳姿樺律師
日前台灣樂金公司在其代理銷售的韓國LG變頻洗衣機廣告中,將LG與其他品牌「功能」列表比較,卻只凸顯自家品牌的優點,忽略其他品牌更優的項目,意圖誤導消費者;另一方面其標榜LG變頻洗衣機耗水量低於其他品牌,然查其他品牌之同款變頻洗衣機的耗水量,比廣告中的LG變頻洗衣機來得低,明顯提供錯誤資訊,因此公平會即以廣告不實及影響市場競爭秩序為由對台灣樂金公司處以新台幣五十五萬元罰鍰。
其實,企業為了在此種市場競爭環境下搏取消費者青睞,除了產品本身標新立異以外,極富噱頭的廣告往往才是脫穎而出的關鍵,坊間常見的「比較廣告」即屬一例。所謂「比較廣告」,係利用消費者擅於比較產品優劣並擇優消費之心理,由企業逕就所提供產品之特定項目與其他企業進行比較,並就比較結果以廣告方式呈現以誘使消費者對之為消費行為;又因此種廣告內容往往對於他企業造成貶抑效果,稍不留意即可能發生不公平競爭之情事或有廣告不實之嫌疑而遭公平會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為由課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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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故鄉)
【新聞】
林姓男子前年在嘉義市1家美容診所,接受6次飛梭雷射美容手術,鼻頭卻被削平,事後查出詹姓診所負責人雇用獸醫科畢業的吳姓男助理操作,去年提告業務傷害附帶民事賠償,以十萬元和解,最近再對詹姓負責人以侵權、違反消保法,告連帶賠償百萬元;法官以他與吳姓助理和解,又醫療行為無消保法適用為由,判敗訴(聯合新聞網 100年4月6日報導:削鼻 不適用消保法)。
大S伴手禮涉侵權 愛馬仕告嬌蕉包
http://www.udn.com/2011/4/8/NEWS/NATIONAL/NATS6/6260356.shtml
http://www.udn.com/2011/4/6/NEWS/SOCIETY/SOC6/6255515.shtml
德國知名的車廠奧迪前年以德文「Vorsprung durch Technik」要申請商標,遭經濟部智財局否決後上智財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德文的中文意思為「以科技領先」,是用做形容詞而無辨識性,因此判決奧迪敗訴。
奧迪公司以四個連環圓圈及「AUDI」為商標,已經是台灣眾所皆知的德國知名汽車品牌。前年八月,奧迪公司以「Vorsprung durch Technik 」為商標,欲向智財局申請做為車輛與皮包類的商標,但智財局認為該德文不具識別性,因此駁回。
奧迪公司向法院主張,這個商標是奧迪獨創,藉以凸顯德國車以科技領先,且國人不熟悉德文,一般消費者難以望文生義,因此應具有辨識性;而且歐盟法院去年初也做出判決,認為該商標具有先天識別性。
奧迪表示,他們從一九七一年就使用「Vorsprung durch Technik」品牌,藉以表彰公司的核心價值;台灣部分則從二○○八年開始使用,並投入大筆廣告行銷費用,已經成為知名品牌,另在世界智財組織及歐美多國也已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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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故鄉) 【台灣法律網】
【新聞】
總統府發現民進黨執政時期逾3萬件公文不知去向。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今天說,此事匪夷所思,不可原諒,應追查到底(中央社100年3月30日報導:公文消失 藍委:不可原諒)。
《社會保險法》解讀、應用及企業社保籌畫策略
新法下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設計與風險規避
時間與地點:
2011年3月10-12日 深圳
2011年3月17-19日 上海
2011年3月24-26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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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已經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於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 新法的實施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乃至企業全面經營管理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為了適用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避人力資源管理風險,企業應重新更新與撰寫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培訓協定、保密協定、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制度、 崗位變更與晉升制度等各種合同、協議與人事管理制度。為了幫助企業完成新勞動合同法下的人力資源制度的變更與撰寫,特推出基於規避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新法下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設計與風險規避》。
參*加*對*象:人力資源總經理、總監、經理、主管及專員,公司總裁、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主管
培*訓*形*式:實操講解-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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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一、《社會保險法》的基本框架及新規定新變化。
二、基本養老保險新規定與舊法規定的異同及亮點分析
1、基本養老金是否可以提前提取?
2、個人死亡後個人帳戶的餘額是否可以繼承?
3、符合哪些條件的個人可以領取養老金?
4、個人跨地區就業可以隨個人轉移,又是如何領取的?
6、辦理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7、因提前退休引發勞動爭議的處理方法與風險防範手段。
8、職工退休後與企業的關係如何處理?
9、如何處理職工退休後發生待遇水平糾紛?
10、當前養老保險實踐中的矛盾與疑難問題處理。
11、職工檔案丟失糾紛應如何處理?用人單位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2、企業“女職工”和“女幹部”的認定方法,退休年齡等糾紛如何處理。
13、到退休的時候未繳滿15年,在農村或者是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裏面能夠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4、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15、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非本市戶籍的個體工商戶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在本市自行繳費基本養老費嗎?
16、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三、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權威解讀及應用。
1、 勞動合同法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影響?
2、 農村合作醫療員工能否享受異地醫療?如何辦理異地就醫?
3、 員工繳納了農村合作醫療,並且能夠提供證明,企業還需為其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嗎?
4、如何理解工傷保險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5、企業能否追究工傷職工的過失賠償責任?
6、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7、無照駕駛與駕駛無照車輛受傷怎麼辦?如何認定職工的醉酒行為?
8、“認定工傷”、“視同工傷”、“不認定工傷”的法律界定。
9、哪些工傷待遇由企業支付?哪些工傷待遇由經辦機構支付?
10、工傷職工超過規定醫療期如何處理?
11、單位能用商業保險賠償職工工傷待遇嗎?
12、單位對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服怎麼辦?
四、生育保險與失業保險解讀與應用
1、失業人員如何享受醫療保險?
2、前失業保險待遇享受範圍與標準
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4、最新生育保險政策理解與運用。
5、男性員工參保,該員工的配偶生育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如果可以享受需要什麼前提?享受標準是多少?
五、企業社會保險籌畫策略
1、社會保險法關於保險費征繳有哪些變化
2、社會保險基金剖析
3、社會保險法對企業實操經辦社會保險有哪些變化
4、社會保險監督解讀與企業主意事項
5、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如何享受?
6、社會保險法頒佈對企業規章制度設立的影響。
7、在新的《社會保險法》下如何節約社保成本與企業用工成本?
六、 《社會保險法》頒佈對企業的影響
1、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險體系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2、該法對確立中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保體系由何意義?
3、《社會保險法》體現了統籌城鄉的原則
4、《社會保險法》的頒佈誰最受益?企業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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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天
第一部分、企業應對策略
一、新法下人力資源工作的新思路
(一) 勞動合同的訂立
1、簽訂勞動合同對企業的利弊;
2、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續簽;
3、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常見誤區。
(二) 員工的招聘
1.應屆大學畢業生招錄用管理中的風險應對;
2.錄用手續的辦理、新員工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求及必備內容;
(三) 員工培訓、考核及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
1、如何約定專門培訓後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和違約賠償條款;
2、培訓協議制定的技巧;
(四) 員工跳槽與辭退風險的控制與防範
1、員工違紀及辭退
2、跳槽員工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賠償
3、辭退不能勝任工作、違紀員工的實務技巧
4、如何避免辭退員工時的法律風險
5、如何與核心員工簽訂離職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二、企業應對新法的策略與措施
1、勞動合同的撰寫與必備條款約定策略及技巧;
2、企業招聘中的風險與應對
3、企業薪酬福利制度設計中的新風險與規避
4、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與風險規避策略;
5、培訓協定、保密協定、競業限制協定、勞務派遣協定與離職協定的撰寫應注意的問題;
6、違紀員工與怠工員工處理策略;
7、違約金及賠償金的設定策略
8、企業用工模式在新法律體系下的必要調整
9、勞動爭議預防與處理策略。
10、企業應對工會組織成立與集體合同談判策略以及如何利用工會的特殊法律地位;
三、關於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問題
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9種情形
2.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
3.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4.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時間
四、企業應謹慎處理的一些情況
1.工資標準的確定
2.試用期的約定
3.調整工作崗位
4.績效考核與末位淘汰
5.孕期女工的處理
6.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員工的處理
第二部分、企業實際操作技巧
一、 勞動合同法下的勞動合同、保密協定、培訓協定等各類協定簽訂技巧及風險控制
1. 新勞動合同法下勞動合同簽訂前的注意事項
2. 新勞動合同法下試用期的運用和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風險規避
3. 新勞動合同法下崗位與工作內容約定的注意事項
4. 關於勞動合同中工時制的選擇與風險規避
5. 工資與福利約定中的風險分析與約定
6.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定義、區別與風險控制
7. 見習期、學徒期、實習期與試用期的區別與應用
8. 新勞動合同法下勞動合同期、培訓服務期約定誤區與控制技巧
9. 有固定期限合同變更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的風險控制
10.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條件的約定與風險規避
11.崗位、工資約定中的常見誤區與約定策略
12.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加班費約定策略
13.知識產權、爭議管轄、合同解除與終止、違約責任約定策略
14.保密協定、脫密期協定制訂要點
15.競業限制協議制訂要點
16.培訓協定、服務期協定與違約金約定技巧及注意事項
17.特殊福利待遇協議約定技巧
二、勞動合同法下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撰寫技巧及風險控制
1. 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類型、性質及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 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包含哪些內容及常見的不合法規定,制定員工手冊的原則和方法
3. 新勞動合同法下制定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式實務操作技巧
4. 員工手冊在運用中的訣竅,有哪些關鍵點必須涉及,有哪些錯誤必須避免
5. 新勞動合同法下招聘廣告、員工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求及作用
6. 新勞動合同法下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制訂要點
7. 新勞動合同法下的病假、工傷、“四期”員工管理制度制訂要點
8. 新勞動合同法下的加班管理、加班風險控制制度制訂要點
9. 新勞動合同法下的獎懲制度制訂要點
10.如何處理送達書面通知的舉證及證據固化等疑難問題
三、新《勞動合同法》下其他協議的變更與撰寫
1. 培訓協議、服務期與違約金約定技巧及注意事項
2. 競業限制協議撰寫與約定要點
3. 保密協議撰寫與約定要點
4. 勞務派遣協議的撰寫與風險規避
5. 新勞動合同法下離職協議的制訂要點
6. 新勞動合同法下勞務協議的制訂要點
四、對非人力資源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及應對策略
1. 關於訂立勞動合同及對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
2. 關於試用期及對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
3. 關於競業限制與違約金規定及對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
4.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及對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
5.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及對部門人員管理的影響
6. 違紀員工管理與處理
7. 辭退員工應注意的事項及應對
8. 崗位調整的管理策略與技巧
9. 業績考核與工資調整的策略與技巧
10.怠工員工管理及處理策略
11.勞動爭議預防與處理策略
五、年末企業留才與薪酬管理
1. 何為“不能勝任工作”
2. 如何設定“不能勝任工作”的標準
3. 調級、調薪與調崗的法律依據
4. 有關調級、調薪與調崗的準備工作
5. 調級、調薪與調崗的處理程式與方法
6. 如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調薪、調級、調崗”的制度
7. 如何建立“調薪、調級、調崗”相應規章
8. 調級、調薪與調崗中經常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例分析討論
9. 典型勞動爭議案件分析編
10.典型勞動爭議案件分析
11.工資爭議案件
12.工傷爭議案件
13.勞動合同訂立爭議案件
14.勞動合同變更爭議案件
15.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爭議案件
16.女工三期爭議案件
17.競業禁止爭議案件
18.辭職爭議案件
19.勞動爭議案件的一些應對技巧
a)利用舉證責任的技巧
b)利用時效的技巧
c)利用訴訟程式的技巧
d)利用調解程式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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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梁豔松 先生
我國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係管理專家,高級講師,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特聘教授。
梁老師的經典課程《勞動合同法解讀與企業應用策略》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解讀與用工風險全面控制策略》於2007年至今在全國各地巡講,受益企業達一萬多家,課程滿意度高達95%,深受廣大企業管理者、人力資源從業者的好評。以梁豔松老師領銜的龐大專家隊伍,長期為企業提供常年顧問及各種專項諮詢服務,07年至今新簽約顧問單位近300家,專項諮詢更有1500余項,客戶滿意度高達95%,為客戶直接避免經濟損失1300多萬,避免間接經濟損失不可估量。
梁豔松先生曾多年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對於企業管理過程中的勞動用工風險有深刻的了解,從事法律工作後,專門從事勞動爭議訴訟及勞動法律研究工作,處理各類勞動糾紛案件1000餘件(包括個人、企業),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蘇、上海、廣東、廣西、山東、四川、重慶、湖南、湖北、福建、海南、遼南、雲南、江西等地,對各地勞動地方法規有較深的瞭解,對勞動法有很深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戰經驗,並被邀參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起草工作,受聘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被多家公司聘
請為常年法律顧問或勞動法專業顧問。並長期受邀作為講師,對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從業者進行勞動法培訓。受湖南省人事廳邀請,對該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進行培訓。接受過中央電視台、鳳凰衛視、深圳電視臺、荷蘭國家電視臺、勞動保障報、南華早報、北京娛樂信報、第一財經、法制早報等多家主流媒體的採訪,並被新浪網等十餘家網路媒體大量轉載。
梁先生曾為以下客戶提供服務:
可口可樂、海爾集團、SONY(中國)、摩托羅拉(中國)、PHILIP、人保財險、國際優孚爾(美國)、聯想集團、戴爾、三泰電子、美國半導體、廈新電子、上汽通用五菱汽車、美的熱水器、先歌樂器、山東魯能集團、雅馬哈、雅柏藥業(中國)、廣東華潤塗料、廣東中鑒認證、廣東愛得樂集團、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廣州新基房地產、中鐵九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尼克美制藥、愛普科斯、周大福珠寶、住友化學(亞洲)、中國聯通、中國移動、萬基集團、愛科通電子、東莞市英輝集團、江鈴控股、哈飛汽車、YKK吉田拉鏈、啟博集團、東莞勁勝集團、TCL電腦、浙江聖達藥業、寧波杜凱軟管、上海嘉彙大酒店、中國核工業、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江蘇賽摩集團、上海柒牌公司、復旦大學、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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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費用:包括資料費、午餐及上下午茶點等
第一天:1300/人
第二、三天:2500/人
您可信賴的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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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M C 管 理 學 院
全國統一服務熱線:400-8899,628
華東地區專線:021-5109,9475
廣東地區專線:020-3452,0981
電 郵:hrlawclub @126.com
http://www.udn.com/2011/3/21/NEWS/SOCIETY/SOC6/6223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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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虎、蜥蜴分不清楚?宋姓鞋商以壁虎圖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為服飾鞋子商標,卻被智財局以該商標與法國名牌「agnes b.」的蜥蜴商標太相似而駁回。宋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為不能因為兩動物太相似,就不讓宋姓鞋商註冊,要求智財局重新審核。
合議庭判決中強調,家鴿與斑鳩外觀相似,如果有人以家鴿外型註冊商標,就限制他人不能以斑鳩造型註冊,未免過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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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高忠義.王希平
省錢、健康、好溝通(註一)是撰寫英文契約的主要目的,契約寫不好,容易引發爭端,賠錢、傷神、又傷和氣。
美式英文契約有幾種句型與主要部分。就像用積木蓋房子,我們必須利用各種形狀的積木(正方形、長方形、三角形、圓形或其他形狀)堆出有屋頂、屋身、大門、窗戶等等主要部分的房子;寫一份英文契約就像用各種型式的句子(宣示句、聲明句、擔保句、給付義務句、裁量選擇句、條件句等)完成契約的開場白、背景、定義、主要行動、契約終結事項、與一般條款。各種句型就是我們的積木,前言、背景、定義、主要行動等,就是我們的屋頂、屋身、大門、窗戶。
以下簡要說明英文契約的句型與主要部分。
台灣出版資訊網電子報 < mailman@mx.udnpaper.com >
作者:那福忠
十幾年前就有電子書,除了在電腦畫面顯示書本的格式,還有專為書本設計的閱讀器,只因當時市場與技術尚未成熟,多年來進展緩慢。直到三年前 Amazon 推出電子紙的電子書閱讀器 Kindle,打破多年來的沈寂,發展突然加快,去年蘋果的 iPad 上市,電子書更如脫韁之馬一發不可收拾。對很多人來說,都不能接受看電子畫面讀書,但另一些人卻以讀電子書為樂。
無論支持電子書或支持傳統的紙本書,都能說出一大堆理由。有一個兒童故事書的作者 Ken Baker,著作之餘在網上收集了很多支持電子書、與支持傳統紙本書的理由,洋洋大觀,其中不乏以前沒想到的理由。特簡述如下供支持與反對的參照,更歡迎有心得的讀者加入整理歸納、刪改增減。
支持電子書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01549.shtml
知名熱水器品牌莊頭北商標遭拍賣後,公司另以C tobei為商標繼續賣熱水器(右圖),被雅適公司控告,檢方認為兩者商標完全不同。左圖為莊頭北商標熱水器。
圖/翻攝自網路
國內老字號廚具品牌「莊頭北」,兩年多前因投資大陸失利,負債四億只好拍賣商標,結果被最大競爭對手「櫻花」買下,由櫻花的子公司雅適販售莊頭北熱水器;莊頭北公司失去商標後,改以「CTobei」為註冊商標,重新在市場上賣熱水器。
去年十月,雅適公司發現新北市中和區遠盛水電材料公司,在店面及網路上販售「C Tobei」熱水器,由於音譯近似「莊頭北」,認為莊頭北商標權遭侵害,控告蔡姓業者涉嫌違反商標法,但檢察官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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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戴世瑛律師
關於我方要求大陸遣返遭菲國移送的台籍嫌犯,問題涉及兩岸刑事管轄權衝突與司法互助的案件移交、人犯移管。交涉折衝之際,不妨先看看大陸相關論述,以利因應-----
據瞭解,大陸1992年即開始這方面的研究。其知名刑事法學者如高銘暄、趙秉志陳光中等,均各有看法。按其說,兩岸刑事管轄權衝突是在所謂”一個中國”內,兩岸基於各自刑法效力範圍的規定,對特定刑事案件同時主張管轄權(積極),或同時都不願管轄(消極),所形成的相互衝突。這種衝突因是在同一個主權國家內發生,不具有國際性質,故與大陸、港、澳間發生管轄衝突相類似,通稱為”區際刑事管轄權衝突”。又因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故兩岸的管轄權衝突,要與聯邦制國家下的區際衝突不同,既不適用國際條約,也無更高層的權力介入協調,當前只能透過雙方協議來解決。
發生積極衝突,其具體歸納有:一、在台灣(大陸)地區實施犯罪,危害結果發生在大陸(台灣)地區或兩岸;二、犯罪的預備與實行兼跨兩岸;三、一人持續、連續或接續在兩岸犯罪;四、兩岸人民,在台灣或大陸地區共同作案;四、台灣人在台灣地區侵犯在台的大陸人,或大陸人在大陸地區侵犯在大陸的台灣人;五、兩岸人民在台灣(大陸)登記的船舶、航空器內犯罪,犯罪實施或終了時船舶、航空器在大陸(台灣);六、兩岸人民在域外、公海或第三地區、第三國共同作案等等情況。
http://inpo.pixnet.net/blog/post/27726090
孩提時代受到的身心創傷,會影響未來的人格嗎? 根據美國科學家的研究,答案是肯定的!
哈佛醫藥學校研究報告指出:孩子們受到的忽略與冷落,會使腦部與心靈產生異常變化,進而導致長大後的侵略性、憂鬱及焦慮,但只要透過適當的精神治療、或是人們溫暖的關懷與支持,內心的創傷還是可以痊癒!
每一個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或許我們比較幸運,擁有衣食無憂的出生環境,但是仍有許多的小孩因故遭到遺棄,目前無家可歸、無法正常的求學....
http://channel.pixnet.net/ewon/activity/view/412
《張韶涵‧美麗的游離》
張韶涵白色禮服被觀光客誤認為白紗,叫她落跑新娘
20公斤豪華禮服、頭飾上身 彷彿背著半個自己
http://www.udn.com/2011/3/5/NEWS/SOCIETY/SOC6/6191393.shtml
都以「鱷魚」圖案作為商標的知名服飾品牌法商Lacoste與新加坡商Crocodile,再度為商標鬧上法院。新加坡商不滿法商台灣代理永三公司在商標吊牌中有Crocodile字樣,控告永三公司涉嫌違反商標法。檢方認為新加坡商質疑的吊牌內出現Crocodile文字,位於吊牌底部,文字也相當小而不起眼,處分永三公司不起訴。
法商Lacoste與新加坡商Crocodile不約而同都以「鱷魚」為商標,由於太過類似,曾在國內外引發商標戰。目前外界的分法就是Lacoste的鱷魚頭朝右,而Crocodile的鱷魚頭朝左,後來兩個商標都搭配英文字,誤認的情況才改善。
據查,新加坡商員工在去年的九月底,於板橋遠東百貨公司的Lacoste專櫃中,發現Lacoste所販賣的POLO衫成衣,在衣服商品吊牌中竟然有Crocodile文字,新加坡商認為法商Lacoste代理商永三公司負責人張伯欣涉嫌違反商標法,提出告訴。
檢方根據法商提出的相關註冊資料與衣物照片,發現Lacoste的衣服在領口、左胸及吊牌上,都有清楚的鱷魚商標與Lacoste文字商標,至於新加坡商質疑的吊牌內出現Crocodile文字,不僅位於吊牌底部,文字小而不起眼。
檢方認為,如果永三公司要拿Crocodile作為商標使用,應該是在衣服顯眼處縫製這個文字商標作為標示,才能讓人一望即知,而不是僅在吊牌底部出現該英文字。
http://www.udn.com/2011/3/5/NEWS/SOCIETY/SOC6/6191390.shtml
知名連鎖平價服飾HANG TEN、GIORDANO、BALENO被認定逃漏稅,須補稅、罰鍰五億九千多萬元;大法官昨天作成第六八五號解釋,宣告稅捐稽徵法相關罰鍰規定未設合理上限,個案處罰過苛,違憲而不再適用。
聲請釋憲的港商捷時、銀鯨、漢登等三家公司,將可經由再審程序,少繳罰款約二億六千多萬元。三家公司違反營業稅法,須補稅、罰鍰共二億二千多萬元部分,大法官認為財政部的相關函釋及行政法院決議未違憲,仍須繳納。
知名連鎖平價服飾HANG TEN、GIORDANO、BALENO所屬的港商漢登、捷時、銀鯨公司,在台灣各地設合作店,因為對課稅的認知不同,三家公司被國稅局要求補繳營業稅、罰款,及未開發票的罰鍰共五億九千多萬元。
三家公司主張,他們和各地合作店的關係是買賣,因此由合作店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即可。但國稅局認為,漢登等公司是實際銷售者,應開發票給顧客,合作店則是開立租賃發票給漢登等公司。
國稅局追徵這三家公司營業稅及未依規定開發票的罰鍰,三家公司不服,四處陳情,並揚言撤資,最後聲請釋憲。
營業稅部分,大法官認為未違憲。但是,一九九○年修正公布的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未依法開立發票,可就認定金額課徵百分之五罰鍰,大法官認為未設上限,罰鍰可能無限擴大,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宣告違憲。
http://www.udn.com/2011/2/17/NEWS/OPINION/OPI1/6157627.shtml
馬總統在新春茶會中指出,為符合「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今後政府機關用語,一律稱「對岸」或「大陸」,不稱「中國」。
此語可能作兩種解讀。一、「一中各表」中的「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因此不可稱對岸為「中國」;二、「一中各表」中的「一個中國」,是指超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三概念」的「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是這個「第三概念」的「中國」的一部分,因此不可稱對岸為「中國」。
將「一個中國」朝向「第三概念化」,也是北京近年來持續探討的方向。台灣的媒體用語已經習以「中國」指稱對岸,這使北京當局頗生警覺與憂慮;因為,這種用語儼然已成「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洗腦藥水;在兩岸關係上,台灣人民將大陸稱為「中國」,其實反映出一種疏離與區隔的意識。
北京過去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政府」,「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因在國際上難與對岸競爭代表「中國」的地位,而北京又以「消滅中華民國」為主軸政策,致「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及台灣內部皆被北京「去中國化」;因而使台灣人民對成為「中國」或「中國人」非但絕望,且亦感到恐懼及被羞辱,遂在政治認同上與「中國」及「中國人」漸行漸遠,而台灣的主體意識則愈來愈高。也就是說,北京過去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正是使中華民國及台灣人民「去中國化」的根本原因;而這也正是北京方面近年持續探究,欲將「一個中國」朝向「第三概念化」的主要原因。
北京方面做過多種嘗試。例如,所謂的「新三句」即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此處所指的「中國」,即有「屋頂理論」及「第三概念」的內涵及外延。又如,謂「(兩岸)現狀就是見之於台灣現行規定及文件的現狀」;此處是指中華民國的「一中憲法」。再如,胡錦濤多次提及「儘管尚未統一,仍是一個中國」;這是視現狀為「上個世紀四十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亦即視現狀為「分治而不分裂的中國」。可以這麼說:在二○○八後的兩岸新機遇中,北京的兩岸政策已從「消滅中華民國」轉移至「維持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