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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詩凱/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將審議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新增三把利箭,包括提高罰鍰上限至二千萬且與不法利得併計,並新增「吹哨者條款」,鼓勵檢舉不法,同時要求地方政府新設「水汙基金」,將罰鍰收入專款專用在防治水汙染的業務。

 

官員指出,去年國內半導體大廠日月光爆發排放廢水事件,震驚各界,但現行法規罰鍰上限為六十萬元,且不能與不法利得併計,變相鼓勵廠商違法,彙整各界意見後,將罰鍰上限提高逾三十六倍,從現行六十萬大幅調高至二千萬。

 

 

去年全國水汙染裁罰件數逾二千三百件,實際罰鍰金額合計約二億元,平均每件不到廿萬元。環保署官員說,提高罰鍰上限至二千萬元後且將不法利得與罰鍰併計,應能有效遏止大規模水汙染案件。

 

 

官員說,歷年環保署依行政罰法追繳不法利得最高金額第一名是桃園觀音工業區,金額達一點三億元,其次是日月光的一點一億元。

 

 

官員解釋,各界普遍贊成提高罰鍰上限,但競相喊價意見不一,甚至有立委提議調至一億元,經仔細參考歷年重大違規案件後,建議罰鍰上限提高為二千萬,但也不排除送立院後依立委意見再修正的可能。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晚返國,今天上午主持行政院會,預期將拍板定案,送立院審議。

 

 

草案也首度新增「吹哨者條款」,鼓勵犯罰行為人檢舉不法雇主,刑責可以減輕或免責。「水汙基金」則由各地方政府設立,依一定比率從罰鍰收入中提撥,專款專 用在水汙染防治,避免之前依法罰鍰皆統收統支進地方財庫。不過,官員指出,詳細的提撥金額比率仍須再與各地方政府協商,本次修法只是確立法源依據。

 

 

【2014/06/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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