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法律議題 (268)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http://www.udn.com/2014/4/12/NEWS/SOCIETY/SOC6/8607984.shtml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不是只有出聲罵人才構成公然侮辱,不出聲以手語比手畫腳罵人,一樣也會構成公然侮辱,高雄檢方昨就有這樣的起訴案例。

被起訴的是名陳姓聽障女,她在辦公室當眾比手語「罵」前男友;檢察官說,雖然一般人不懂手語,但這一手語罵人案,在場人員都懂手語,所以認定構成公然侮辱。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udn.com/2014/3/24/NEWS/SOCIETY/SOC6/8565513.shtml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03.24 02:37 am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後,引來許多是否觸法的疑慮。其實遇到欠債落跑,債權人可持法院執行通知或命令,查詢債務人的車籍及財稅資料,警方提供車禍當事人雙方個資、依公寓大廈規約公布欠繳管理費住戶姓名,都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5&f_SUB_ID=4080&f_ART_ID=303154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民眾購買法拍屋最怕遇到海蟑螂,對方慣用與原屋主簽訂的假租屋契約向得標人要錢;多數人遇到這種情況,不是打民事官司就是付搬遷費。警方建議,得標人可複印一份對方提供的租賃契約送到國稅局,當稅務人員出面後,原屋主大多會承認租約造假,這時海蟑螂想挾約要脅就會破局。

海蟑螂常與法拍屋原屋主勾結,最常用的手法就是拿出租賃契約,聲稱自己有租約在手,得標人不能隨意趕人,想拿回房屋就要付錢了事,否則絕不搬走。得標人為趕快拿回房屋,大多付錢解決,有些海蟑螂因此獅子大開口。得標人若不堪勒索,最後都會提告,但除了打官司心煩,也曠日費時。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udn.com/2014/2/8/NEWS/SOCIETY/SOC6/8471460.shtml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4.02.08 03:39 am
 

冤獄賠償,現在由國庫支付,未來可轉嫁由保險負擔。在高檢署的要求下,產險公會已研發出「刑事執行人員責任保險」,理賠檢察官與書記官執行刑事案件當事人時「算錯刑期」的風險。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udn.com/2014/1/13/NEWS/NATIONAL/NATS2/8421460.shtml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2014.01.13
 

卅五年前叛逃到中國大陸的林毅夫,金門高分檢初步認定林毅夫為「繼續犯」,將繼續通緝,但法界有不同的聲音。


應否繼續通緝的關鍵,在於林毅夫的犯行是「即成犯」或「繼續犯」?如果採「即成犯」見解,林毅夫卅五年前的投敵罪早已逾廿年的追訴期,即應撤銷通緝;但如果是「繼續犯」,則仍屬「行為繼續中」,高檢署顯然是依此一見解而發布對林毅夫的通緝令。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udn.com/2014/1/13/NEWS/NATIONAL/NATS2/8421458.shtml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2014.01.13


林毅夫投敵通緝案今天由軍檢移給金門高分檢偵辦,對於是否應繼續通緝林毅夫一事,國防部昨天重申尊重司法判決的態度,但也指出,軍方過去已多次清楚表達立場,就是認定林的投敵行為仍在繼續,因此沒有通緝失效的問題。


在林毅夫之外,受通緝知名投敵犯,還包括駕機投奔大陸的前空軍飛官黃植誠、林賢順等人。近年他們在大陸屢次透過台灣媒體表達,希望能回台探親。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www.udn.com/2013/12/20/NEWS/SOCIETY/SOC6/8372852.shtml

 

陳姓男子去世後,名下不動產由兩名兒子辦理繼承;兩人的繼母沒分得財產,提告請求塗銷登記。一審認為繼母和陳父在自家結婚,沒有公開儀式,婚姻不成立;二審發現兩人結婚時家中大門開著,鄰居經過還探頭說「恭喜」,屬公開儀式,改判繼母有繼承權。

 

繼母提告主張,十九年前在新北市永和五樓住處和陳姓男子舉行婚禮,邀親友到家中聚餐,當天雖沒掛囍字、囍帳,但親友都知道出席目的,證婚人也有在結婚證書上簽名。兩人共同生活十多年,因工作忙碌,一直忘記辦結婚登記。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327359.shtml

 

學者指出,「讓婚姻中受傷的人獲得補償」,是廢除與保留通姦罪者最大的公約數;要廢除通姦罪,民法一定要有配套措施,保護受傷的一方和小孩。

依據法務部資料,目前有通姦罪的國家有南韓、美國十個州、印度、印尼、柬埔寨和伊斯蘭教國家;歐洲、日本等先進國家多不處罰通姦,大陸也沒有通姦罪。

廢除通姦罪似乎是國際潮流,但學者、專家認為,法律是為了解決當前社會問題,不是要趕流行,如果要廢通姦罪,必須有完善配套措施。

高院法官邱忠義贊成廢除通姦罪。他指出,隱私權是自主權之一,從審案經驗發現,告配偶通姦,反而讓被告的雙方「愛到犯罪無怨尤」建立革命感情,關係反而會更加密切;甚至有丈夫替小三付罰金,再公然比翼雙飛,元配莫可奈何。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327357.shtml

 

 

法務部昨天舉辦通姦罪應否除罪化公聽會,聽取法界、學者教授及各界團體代表正、反意見。
記者盧振昇/攝影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327286.shtml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納入設置「實物銀行」法源,讓地方政府可結合民間資源,以實物給付辦理社會救助。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325753.shtml

資訊圖表/搞懂多元成家草案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321758.shtml

生前購買高額躉繳保單,無論受益人填寫自己或家人,死後都有可能被國稅局課徵遺產稅。南區國稅局表示,一名民眾生前為家人購買2千多萬元保單,國稅局最後以實質課稅原則,將該筆資金納入遺產,課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副局長盧貞秀指,一般民眾以為生前購買保險,死亡理賠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可免課遺產稅。事實上保險金不計入遺產,前提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盧貞秀表示,一名王姓民眾生前賣地,所得3000多萬元,2年後王先生過世,家屬申報遺產總額僅1000多萬元,國稅局追查資金流向,發現王先生過世前為配偶與子女購買2000萬元保單。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320044.shtml

 

 


圖/聯合報提供
勞保年金及國保年金被視為保障民眾後半生的「養命錢」,曾有民眾一領到,馬上就被債權人扣押,立委因此提案,保障「養命錢」不被扣押。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318438.shtml

檢察官具體求刑法官裁判大不同。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審判中被求處無期徒刑,一審只被判7年4月,刑度差很多;李宗瑞被精算要服刑209年,被求處有期徒刑上限的30年,但一審判他18年6月,也是一例。

 

檢察官普遍都曉得具體求刑不等於終局判決的刑度,但為何還要具體求刑?理由不外乎表達自己對案件的重視,也反映出被告犯罪傷害國家或私人法益的程度。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檢方查出他利用招標案A錢,自己過好、吃好還藏黃金,起訴對他求處無期徒刑,黃季敏身為救災救難的高級公僕,卻將公帑納入個人荷包,偵查中不認罪,審判中狡辯,雖然未必最後會被判無期徒刑,但檢察官對本案的求刑,符合民意期待。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318374.shtml

 

立院修法明訂勞保及國保之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為扣押、擔保等標的,有了這個保護傘,弱勢民眾不必再擔心錢會被債主拿走了。
報系資料照片

弱勢民眾不必再擔心養老救命錢被債權人扣走了。鑑於很多債務人年老後,每月請領的勞保或國保年金,一入帳就被債權人扣押或法院強制執行,立委提案修法,明訂勞保及國保之保險年金專戶,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由於勞委會及衛福部都表支持,該法今天可望初審過關。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315706.shtml

刷信用卡買機票或付8成團費,就能獲得免費旅行平安險保障,但在金管會關切下,納入「財務核保」機制。即日起,信用卡提供的綜合保險中,若全程意外保額超過1000萬元,銀行要先評估持卡人的身分與年收入,是否真的「值得」千萬保額。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自11月9日起,信用卡綜合保險內含的「全程保障傷害險」,保險金額若超過1000萬元,金融機構必須先進行財務核保。

 

這項規定主要鎖定銀行的信用卡高檔客戶,尤其是數10萬名「頂級卡」卡友,目前有部分銀行,例如國泰世華提供頂級卡友的全程傷害保險,額度就有2000萬元。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8314366.shtml

大陸銀監會昨(22)日公布新政,放寬對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營業地域、消費貸款額等限制;其中出資人持股比例將從50%降到30%,以引導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基層金融領域。

 

消費金融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而是針對低收入消費人群提供貸款非銀行金融機構。由於貸款期限短、風險小,辦理時間便捷,被視為增加大陸基層金融的內需動力之一。

 

新華社報導,大陸銀監會發布新修訂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允許非金融企業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鼓勵更多具有消費金融優勢資源的民間資本准入,新法自2014年元旦生效。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8314364.shtml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昨天通過《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規範民間借貸法制化,有助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這是大陸地方首部民間借貸法,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溫州老闆跑路案頻傳,60%企業參與民間高利借貸,新規有望遏止歪風。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說,民間融資一直處於灰色地帶,不利於金融正常發展。

 

浙江省中小企業多,正規管道融資滿足度低僅10%;透過民間借貸規範法制化,將改善中小企業融資。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316106.shtml

雲林縣褒忠鄉垃圾衛生掩埋場工程84年時發生綁標圍標案,前後任鄉長柯清雄、吳正忠都被判處有罪,歷經18年官司還在打,日前更七審仍判處有罪,兩人官司由中年打到老年,柯清雄和顧問公司負責人何和良今年9月都已過世。打官司打到死,卻仍未定讞,地方人士不勝唏噓。

 

法界人士表示,官司纏訟那麼多年的案例很少見,問題在最高法院非以犯罪事實作認定,而採取法律審,才一再發回更審,這也是長期來的爭議;由於一審到更七審都判有罪,卻無法定讞,難免造成司法資源浪費,也非當事人所願意。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表示,當事人的訴訟權也要維護,大家都希望官司不要拖,近年已有改善,最高法院近一年來發回更審的案件明顯減少,駁回率高達8成。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316159.shtml

新北地院最近對酒測值零點二六、零點八五、一點五四的初犯酒駕者都判刑三月,法界憂心量刑失衡會讓酒測者心存僥倖,建議明訂量刑標準。據了解,部分法官雖研擬對酒測值較高者多判一至二月,但有資深法官認為,量刑是法律賦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不宜律定量刑標準。

 

 

新北地檢署對酒駕初犯者,明訂處罰標準,酒測值達零點二六,緩起訴處分金五到六萬元,達零點八五是九至十一萬元,一點五四以上至少十五萬元,還要接受義務 勞役、參加法治教育講習;若當事人不同意,檢察官便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不過,法院對初犯酒駕者卻幾乎一律判刑三月、易科罰金九萬元。

 

kuo0942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